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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流动的白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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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09-08-25

    寄爷这个说法我百分之百赞同,除了去那里,我们还能去哪里?那个鸟头已经是我们能达到的最高点了。那些将鸟头遮掩得严严实实的狗骨头树低眉顺目,把巨大而苍劲的鸟头紧紧搂在怀中,在碧蓝如洗的苍穹中留下一抹鲜明亮丽的剪影。

    我对这个地方的好奇如潮水涌起。硒都虽然地大人稀,但真正完全不通人迹的地方并不多见。哪怕地方再偏僻再凶险,总有一些勤劳的土家人出于生活的需要而印下自己的足迹,真正做到绝无人烟几乎不可能。当然,硒都地下为数众多的天坑和溶洞除外。而这个地方明明暴露在蓝天白云之下,怎么看起来从来就没有人来过呢?至少,这里完全没有近代人留下的印迹,单从水潭下面那些奇形怪状的动物就可以充分证明这一点。

    寄爷摇着八幅罗裙,两手分握司刀和八宝铜铃,当先顺着潭上的回廊向前走去。覃瓶儿和满鸟鸟依次跟在后面,我背上的花儿也蹦了下来,身先士卒蹿向水潭中央的鸟头。

    而我,因为上面的问题,脚步显得很迟疑。我此时倒不急于去看那鸟头和鸟嘴中的骏马了。我历来有个习惯,当快要达到目的时,心情总是很放松,一般会尽量花更多的时间去享受那种手到擒来之前的快感。此时我的心态正是如此,仿佛那鸟头是我小时候千寻万觅的蘑菇,很快就会是我的了。

    “你们先去,我去看看退路。”我远远地朝寄爷他们的背影喊了一声,接着从水潭边密密麻麻的狗骨头树丛钻了出去,放眼一望,我的个老伯伯,怪不得这个背时地方了无人迹了,原来脚底下是光滑如镜、寸草不生、陡峭险恶的岩壁,沿着岩壁边缘走了几个来回,我骇然得知此地居然是一座孤零零的山峰,形状和一支竖立的毛笔相当类似,顶上的狗骨头树以及一些杂树杂草就像蘸满墨水的笔毛,其险恶程度与天脚山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试想,这么一个奇峻险拔的山峰,又高耸如云,普通人怎么会爬得上来呢?

    山峰东面就是我们爬上来的那道峡谷,身处其中,人就显得特别渺小,所以看不清这座山峰的全貌非常正常,况且当初我们哪还有闲暇心思去仔细打量周遭的环境呢?此时一览众山小,才得知那条峡谷是由这座笔形山峰与另一座更大的山峰两山对峙而成。这个情形有点类似两根伸得很直并且挨得很近的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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