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但是他对很多菜式,没有概念……
辛冉先把里脊肉切成条状,放进调料汁里拌匀腌渍,就去烧油锅了。
沈苏看到他低着头,修长的手指专心对付肉条的样子,就抽了,过去搂着他的腰挂他身上,不肯下来。
“哎吆,先别闹!”
沈苏干脆转了个圈,钻进辛冉怀里来,面对面的抱着他。
沈苏的背把操作台什么的都给挡住了。辛冉只得停下,“又干嘛这是?不想吃了?”
背后的油锅温度渐升,沈苏觉得身后暖烘烘的,伸手抱住了辛冉的脖子,“先亲一下!”
辛冉无奈的揽着沈苏的腰,让他靠在自己胸前,“别玩了,小心烫着你!”
沈苏吐了下舌头,歪头凑过来。
辛冉半是无奈,半是好笑的低头亲他。
“敷衍!”
沈苏撇撇嘴,闪身钻了出去。
辛冉怕他再来闹,伸手抓起一包海蜇带娃娃菜塞给沈苏,“别闲着,切成丝,凉拌去!”
“切!”
沈苏领了任务去一边忙活了。海蜇本来就是即食的,沈苏稍微改两刀,把娃娃菜凑合切成丝,再把辛冉早就调好的酱汁浇上去拌匀,就完活了。他一转头,就贴到辛冉身上,隔着他伸筷子,就去够笊篱里的炸里脊。
在所有的食物里,大概过油炸的最适合偷嘴。比如金黄的炸里脊,才从锅里夹出来,将将控了油,落到盘子里的一瞬间,视菜板、面碗、油锅、操作者直如无物,伸长胳膊拿筷子隔着千山万水偷出来。
嗯,也许这就是我朝发明筷子的根本原因,你要拿着调羹、叉子,你一定够不着。趁着略微烫舌头整个塞进嘴里,“咔擦”一口咬断,软糯里开始隐隐透着酥脆,或者反过来,滑嫩的里脊似乎都能渗出鲜甜的汁水,片刻间肉香满溢。
如果这时候再去蘸一下泡着蒜瓣的醋碟,被油汪的热气一激,深色的陈醋散发出浑厚的香气,跟肉香混合,更有种别具一格的清澈,不油不腻。
若是等装了盘,正经上了桌,这种烫嘴的热度微退,外皮开始彻底的酥脆起来,显得里面的肉条益发鲜嫩多汁,又是另一种滋味在心头。
沈苏故意“咔咔”的咬着炸里脊,吃完一块再夹一块。他咬下一半,叼着另一半,冲着辛冉晃了一下,“呐……”
“哎吆……”
辛冉头皮一炸,摇了下头,瞥了沈苏一眼,把炸肉咬了下来。酥香满口,到这时候,辛冉就可以理解,沈苏为什么那么喜欢吃东西。有些时候,这样的味道,还是很治愈的。辛冉就伸手去捞,锅里快炸好的那几块。
谁知沈苏突然把筷子一丢,一手搂着辛冉的腰,一手就去抓他的鸟窝。
“你……”
辛冉忍无可忍的关了煤气灶,捞起沈苏来一转,转出了厨房,把沈苏往外一丢,“你捣什么乱?!”
沈苏冲他吐吐舌头,“他起来了……” 166阅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