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位置,是在坚持些什么呢?!
辛楠瞄了一眼他发青的下巴,“我还是觉得你满脸大胡子的样子,更帅!”
弗兰克无奈的说:“是衬托得你更帅吧?!这次回来,有什么事情吗?需要我帮忙吗?”
“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辛楠正色道:“我想你了,弗兰克。”
我想你了,弗兰克……也许这就足够了吧!弗兰克伸手去摘辛楠的眼镜。
戴眼镜的人拿下它的瞬间,会有一种离奇的、彷如当众脱衣服般的色.情感。何况,是被别人摘下来。
辛楠任弗兰克把眼镜取了下来,他侧身的瞬间,浴衣领口因为他的动作微微敞开了些。弗兰克瞄到他胸口露出来的一点暗红色旧伤痕,顿时激动起来,抓住他的浴衣领子吻了过去。
辛楠隔着T恤,用力捏上他壮硕的勾二头肌,一手去掀他的衣服下摆。
激.情过后,辛楠点着颗烟,慢慢吸着。弗兰克看了一眼自己胸前的痕迹,抱住辛楠,“嗨,爱德华,其实我们应该尝试一下……”
辛楠推开他,指着自己的胸口,“看在我替你挡过一刀的份上,不要再提这个话题了,就当你让我!”
弗兰克垂头丧气道:“你又这么说,可你们中国人说,施恩不望报!”
辛楠毫不掩饰自己笑容中的得意与狡猾,“那是君子必须遵守的原则,可我从来就不是什么君子!”
弗兰克盯着他那恶劣的笑脸,心里是一种想要纵容的无奈,“好吧,有你在这里,我仿佛回到了从前,我们年轻的时候!”
“我纠正你一下亲爱的,我们现在依然很年轻!”
作为一个中国人,他口里所说的“亲爱的”这三个字,似乎永远和他们不一样,带着一种有点戏谑的愉悦。好吧,这至少说明他现在心情很好,弗兰克耸耸肩。
辛楠在这座城市度过了七年青春岁月,从一个有点忧郁的青涩少年成长为渐渐能够把控自己命运的男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里是他的第二故乡。
弗兰克与爱德华,曾经是,或者现在依然是费城地下王国一对让人闻风丧胆的名字。
辛楠刚来到这里上学时,便莫名的给校园暴力团伙盯上了,被欺负的很惨。但是同学,尤其是来自中国的老乡都劝他忍耐。在这个标榜自由、民主的国家里,有色人种仍然是非公民待遇的存在。何况,据说这个暴力团伙的核心成员,是当地一个洗白为成功商人的小黑帮头目的儿子,他们这些外乡人根本惹不起。
这个所谓的核心成员,就是弗兰克。但是在一次弗兰克辱及他父母时,辛楠忍无可忍的还了手,一拳把弗兰克打成了熊猫。代价当然是惨痛的,不过虽然被修理的惨不忍睹,居然没有给他留下什么严重的伤,比弗兰克那熊猫眼好得还快些……
辛楠在这里,是真的勤工俭学的。因为,他得确保自己能够不靠辛家生活。否则,万一他的计划失败,被赶出辛家了呢?
与大部分华人一样,他最初选择了餐饮行业,与人合伙开了家快餐店。某一天外出送货时,经过一条陋巷,意外遇到了严重受伤、流血不止的弗兰克。很老套的情节,黑帮寻仇。
这时候他不上去踩一脚,已经可以说是人品很好了,当做什么都没有看见,掉头就走,也算是仁至义尽,以怨报德了。
然而他听到巷子外面传来的人声时,一把把弗兰克塞进垃圾堆里,还不忘踢上块广告牌遮挡血迹,然后站在这里抽烟。
走进来两个壮汉问他有没有看见一个穿黑衣的男人。辛楠随手指了个方向,还递上烟问他们抽不抽。
等两人走了,辛楠迅速扔下烟,扒开那堆东西。
弗兰克警惕的看着他,“你……”
“少废话,不想变成干尸就跟我走!”
辛楠把几乎已经不能行走的弗兰克拖进了自己车里,按他的指引,去了一处地下诊所。他完全忘记了,自己作为店里唯一的闲人以及半个老板,正在送外卖的事实,以至于遭到了顾客的连环的投诉,然后,他就把手机关了。
当辛楠交完钱、拿了药回来,才发现弗兰克像看外星人一样惊奇而疑惑的看着他。辛楠摸了摸下巴,对啊,我为什么要救他?难道这一刻我圣母玛利亚附身了?!
当很久很久以后,辛楠已经加入他们,并用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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