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2-07-29
有烟花,自然就有火药,有火药自然就有火统,大炮。火药,中国四大发明之一。火药由硫磺、硝石、木炭混合而成。
在新石器时代人们在烧制陶器时就认识了木炭,把它当做燃料。商周时期,人们在冶金中广泛使用木炭。木炭灰分比木柴少,强度高,是比木柴更好的燃料。硫磺天然存在,很早人们就开采它。在生活和生产中经常接触到硫磺,如温泉会释放出硫磺的气味,冶炼金属时,逸出的二氧化硫刺鼻难闻,这些都会给人留下印象。
古人掌握最早的硝,可能是墙角和屋根下的土硝,硝的化学性质很活泼能与很多物质发生反应,它的颜色和其他一些盐类区别不大,在使用中容易搞错,在实践中人们掌握了一些识别硝石的方法。南北朝时的陶弘景“草木经集注”中就说过:“以火烧之,紫青烟起,云是硝石也。”这和近代用火焰反应鉴别钾盐的方法相似(硝石的主要成分是硝酸钾)。就更为重视。虽然人们对硝石、硫磺、木炭的性质有了一定的认识,但是硝石、硫磺、木炭按一定比例放在一起制成火药还是炼丹家的功劳。
磺一度被作为重要的药材,在汉代的《神农本草经》中,硝石被列为上品中的第六位,认为它能治20多种病。硫磺被列为中品药的第三位,也能治10多种病。这样人们对硝石和硫磺的研究火药发明之前,火攻是军事家常用的一种进攻手段,那时在火攻中,用了一种叫做火箭的武器,它是在箭头上绑一些像油脂、松香、硫磺之类的易燃物质,点燃后用弓射出去,用以烧毁敌人的阵地。如果用火药代替一般易燃物,效果要好得多。火药发明之前,攻城守城常用一种抛石机抛掷石头和油脂火球,来消灭敌人。火药发明之后,利用抛石机抛掷火药包以代替石头和油脂火球。据宋代路振的《九国志》记载,唐哀帝时(十世纪),郑王番率军攻打豫章(今江西南昌),“发机飞火”,烧毁该城的龙沙门。这可能是有关用火药攻城的最早记载。
到了两宋时期火药武器发展很快。据《宋史·兵记》记载:公元970年兵部令史冯继升进火箭法,这种方法是在箭杆前端缚火药筒,点燃后利用火药燃烧向后喷出的气体的反作用力把箭簇射出,这是世界上最早的喷射火器。公元1000年,士兵出身的神卫队长唐福向宋朝廷献出了他制作的火箭、火球、火蒺藜等火器。1002年,冀州团练使石普也制成了火箭、火球等火器,并做了表演。
火药兵器在战场上的出现,预示着军事史上将发生一系列的变革。从使用冷兵器阶段向使用火器阶段过渡。火药应用于武器的最初形式,主要是利用火药的燃烧性能。《武经总要》中记录的早期火药兵器,还没有脱离传统火攻中纵火兵器的范畴。随着火药和火药武器的发展,逐步过度到利用火药的爆炸性能。
硝酸钾、硫磺、木炭粉末混合而成的火药被称为黑火药或者叫褐色火药。这种混合物极易燃烧,而且烧起来相当激烈。如果火药在密闭的容器内燃烧就会发生爆炸。火药燃烧时能产生大量的气体(氮气、二氧化碳)和热量。原来体积很小的固体的火药,体积突然膨胀,猛增至几千倍,这时容器就会爆炸。这就是火药的爆炸性能。利用火药燃烧和爆炸的性能可以制造各种各样的火器。北宋时期使用的那些用途不同的火药兵器都是利用黑火药燃烧爆炸的原理制造的。蒺藜火球、毒药烟球是爆炸威力比较小的火器。到了北宋末年爆炸威力比较大的火器向“霹雳炮”、“震天雷”也出现了。这类火器主要是用于攻坚或守城。公元1126年,李纲守开封时,就是用霹雳炮击退金兵的围攻。金与北宋的战争使火炮进一步得到改进,震天雷是一种铁火器,是铁壳类的爆炸性兵器。元军攻打金的南京(今河南开封)时金兵守城时就用了这种武器。《金史》对震天雷有这样的描述:“火药发作,声如雷震,热力达半亩之上,人与牛皮皆碎并无迹,甲铁皆透”。这样的描述可能有一点夸张,但是这是对火药威力的一个真实写照。
火药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尤其是运用在军事上面。由于火药的发明,所以才有了大炮,火统,让战争进入到了热兵器时代。
古代的射击性火器主要指管形火器,以明末清初为发展最盛时期,不仅火器种类繁多,而且形制也日趋复杂。
管形火器是宋朝人陈规首先发明的。陈规是密州(今山东诸城)人,精通军事技术,足智多谋,是个机警有方的军事家。1132年,金兵长驱南下。
湖北德安府(今安陆县)的军政官员慌忙外逃,城内留下的兵士和老百姓推举陈规主持守城事宜。正是在这次坚守德安的战役中,陈规创造了世界最早
的管形射击火器,名叫“火枪”。
火枪的最初形制很简单,过去一般的火枪是用竹筒或纸筒装上火药然后绑缚在长枪头近处,交锋时点燃火药引信,既可烧人又可刺人。这种原始火枪从严格意义上讲,还是一种冷兵器。而陈规发明的“火枪”与众不同,它是用粗而长的竹筒做枪管,里面装火药。临阵交锋时,点燃火线,火药燃放从枪管口喷射出火焰,以烧灼敌兵。这种火枪须两人抬放,陈规在德安守御战中,曾用长竹竿火枪20余条射击从桥上攻城的敌兵,这在当时可算是火力凶猛,敌兵难以冲破这道火墙。
宋人和金人使用的管形火器,主要是这类火枪,金人又称之为“飞火枪”。
这种管形火器还只能喷射火焰,管内直接装填火药,射出去的火焰,杀伤作用小,烧灼范围有限,与装填弹丸的枪炮相比大为逊色。但在当时条件下,比过去利用外力投掷的火器又是一大进步。它有效地使用了火药迅速燃烧时产生的大量气体,使枪筒内压力骤然增加,把火焰喷射出去。
到1259年,寿春府(今安徽寿县)创制了我国最早的,可发射“子窠”
的突火枪。这种枪是在火枪的基础上改进而成的,也是用巨竹做枪管,管内填充火药和“子窠”,燃放时,喷射火焰的同时射出“子窠”,所谓“子窠”
是用瓷片、碎铁子、石子之类的东西填充的弹窝,这便是后来管形火器发射弹丸的前身。那时的“突火枪”已经具备了射击性火器的三个基本要素——身管、火药和子弹。这比陈规使用的“火枪”又前进了一大步,突火枪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射击性火器。它的射程增大,响声如雷,远闻150余步。后来蒙古军也仿造突火枪的样式,制成竹火筒。在西征中,这种新式火器立下了赫赫战功。
竹、木制的火枪、火筒由于枪身脆弱,容易被火药烧毁或炸裂,而且射程短,威力小,不能耐久使用,所以到13世纪末和14世纪初,正式出现了金属制的管形火器。我国至今发现最早的金属管形火器是1332年铸造的一尊铜火铳,现保存在北京中国历史博物馆内。这支铜火铳口径为10。6厘米,长37厘米,重约14公斤,铳身铸有铭文“绥远讨寇军”。这支铜火铳也是目前世界上发现最早的一支铜火铳,它比欧洲最早的青铜枪还要早半个多世纪。目前欧洲人所发现的最早的一支枪是1861年在瑞典罗苏尔特发掘出来的一种用青铜铸造的小型瓶状筒枪,现保存在斯德哥尔摩的瑞典国立历史博物馆中。这支瓶形枪长只有30厘米,铸造于14世纪后半叶。
目前我国还保存着一支较早的金属火枪是1351年制造的铜铳。这支铜铳的口径为3厘米,长44厘米,重4。25公斤,铳身上有“射穿百孔,声振九天”的铭文,是当时步骑兵用于冲锋陷阵时的火器。这种火器份量较轻,形体短小,便于携带。1355年,朱元璋驻军和州(今安徽和县)时,有一个焦玉的人献给朱元璋几十支火龙枪。朱元璋命大将军徐达试放,“火龙枪”发射起来“势若飞龙,洞透层革”,果然威力很大。朱元璋当时高兴地说:“此枪取天下如反掌,功成当封大将军。”于是留焦玉在军中监造火器。明初军中各种铜火铳,多是由焦玉研究试制的。
我国古代兵器中枪、炮的区分不明确,起初也没有一定的制式和标准。
从北宋到明代,对于抛石机、枪、炮和燃烧性火器,爆炸性火器,在概念上也没有明确的区分,所以归类中有不少概念交叉情况。比如抛石机叫“砲”,后来的炸弹、地雷、水雷也叫“炮”。金属管形火器出现后,口径大的叫炮、筒、铳;口径小的叫枪,有的也称筒或铳。明代兵书中说:“大者发用车,
次及小者用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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