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德六年三月末,大汗铁穆耳召集在大都诸王和重臣到大明殿议事。众臣朝贺后,他看看阶下众人,不禁心中黯然,虽然入殿议事的大小宗王有二十余人,但是其中多数已经空有其名,手中无兵无权,再难显当年大汗一声令下,各地宗王领千军万马纷纷来朝的盛况了。
在先祖铁木真立国之初,沿袭了游牧民族的传统的家产分配习俗,先后将三十多个草原千户和牧场授予宗室,形成了所谓的东、西道诸王兀鲁思。
受封诸王世代拥有千户部民及私属,能够擅自发布政令,自铸虎符,任命属官和将领,可以专杀臣民,“杂讯”官吏。同时诸王还拥有数量众多的的投下军队,自行管理投下站赤,征收领民差发以及属地税收。他们享有高度自主的军政财权,其封地宛如独立王国。
到窝阔台主政时期,在汉地施行五户丝食邑分封制度。按照规定这种分封是“赋为二等”,治权归有司,由诸王投下和汗廷共享其权益。这实际上是大汗在承认诸王宗亲的军前战场所得利益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其自主权,加强了朝廷集权的策略。
但是,五户丝食邑制度并未得到彻底执行。诸王依旧在中原汉地食邑行兀鲁思领地旧制。自行任免课税官,“各征其民”,而且委任封拜食邑官吏,所任官员需对诸王履行纳税、朝见等义务,几乎等同于诸王的私人属下。诸王还能层层分封食邑民户,与之保持紧密的人身隶属关系。
蒙哥汗即位后,曾派遣兄弟代表大汗总督波斯、漠南,且与地方断事官等分治军民。这种制度实际上是最初的宗王出镇。它对蒙古的军事征战,对确保托雷系在黄金家族的主导地位,对蒙古有效控制漠南三大直辖区,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至忽必烈继承皇位,建立的元朝,对蒙古分封制进行调整,以便将其限制在不威胁朝廷的范围之内。他经常以皇子宗王统兵出镇,控制边疆,拱卫朝廷。这种王封与忽必烈以前诸大汗分封兀鲁思的性质已经有所不同。
实质上多只是代表皇帝镇戌一方的军政领导,封藩而不治藩,重点在军政监察和军事镇戌,且与官僚制度互为补充,其独立性已经有所削弱了。中统年间,忽必烈开始建立从朝廷到地方的汉式官僚机构,并对投下五户丝制做了部分改变,改五户丝为中书省“关支”。
然而,忽必烈是在许多蒙古诸王的拥护下夺取汗位的,李璮之乱有加深了忽必烈对汉人的猜疑。这些因素导致忽必烈既要加强皇权,削弱藩权;同时又要保护宗王的利益,以换取拥戴。随着形势的变化,皇权与藩权的冲突越来越明显。
就趋势而言,为了集中皇权,忽必烈不得不实行由温和到强硬的削藩策略。在彻底削弱汉人世侯的同时,朝廷对蒙古诸王也采取了一系列的限制措施。到至元初年,忽必烈接受大臣‘以亲驭疏,捍卫朝廷’的建议,相继分封诸皇子为王,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