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此令,足见蒙元方面治蝗方法的重视。除此之外,还有春烧荒地以及无草荒地捕除蝗子等防止蝗灾的措施,这些治蝗办法在现下算的上是较为先进的。
历代治蝗都设有专职的官员,元代亦如此,选拔官员督促捕蝗的。另外,在元代官颁农书《农桑辑要》中还提出了“马骨”、“雪水”溲谷物种子,就可“禾稼不蝗、虫”。指出“然蝗之所至,凡草木叶靡有遗者,独不食芋桑与水中菱芡,宜广种此。”这些都对蒙元防止蝗灾发生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若在熟地併力翻耕;如在荒坡大野,先行耕围,籍记地段,禁约诸人,不得燃烧荒草,以备来春虫蝻生发时分,不分明夜,本处正官监视,就草烧除。若是荒地窄狭,无草可烧去处,亦仰从长规划,春首扑除。仍仰更为多方用心,务要尽绝。若在碱盐草地内有虫蝻遗子者,申部定夺。”
此外元代不仅积极预防蝗灾的发生,而且在蝗灾发生之后做的也很得力。至元五年,规定“蝗蝻生发、飞落,不即打扑、申报,及部内有灾伤,检视重申这一规定:“蝗蝻发生,官司不即打扑申报,及申验灾伤不实者纠察。”
这项规定看似针对蝗灾发生时,但在赵昺看来,事实上此诏令也具有迫使官员进行灾前防治的作用。而官员们为在治蝗工作中取得良好政绩,当然希望把蝗灾消灭于发生之前,惟恐蝗灾发生后落个治理不力的罪名。
蒙元抗击蝗灾主要采取的是捕打,一般由地方官负责,召集地方农民捕蝗,有时朝廷也派遣官员督捕。中统年,蝗起真定,忽必烈就遣使者督捕,役夫四万人,以为不足,欲牒邻道助之。(王)磐曰:“四万人多矣,何烦他郡!”使者怒,责磐状,期三日尽捕蝗,磐不为动,亲率役夫走田间,设方法督捕之,三日而蝗尽灭,使者惊以为神。
另外也有蝗灾发生于禾稼成熟季节,对禾稼已够不成危害,而不捕的,“至元二年,陈佑改南京路治中。适东方大蝗,徐、邳尤甚,责捕至急。佑部民丁数万人至其地,谓左右曰‘捕蝗虑其伤稼也,今人全具地,谓左右曰‘捕蝗虑具伤核也,今蝗虽盛,而谷已熟,不如令早刈之,庶力省而有得。’或以事涉专擅不可,佑曰:‘救民获罪,亦所甘心’,即谕之使散去,两州之民皆赖焉。”
从这段话中,赵昺就可见那时普通地方官吏,对捕蝗颇知力行,而且知道变通,以获得最大的利益。除此之外,因为干旱是蝗灾爆发的最主要原因,所以百姓们的生态观念也渐渐萌芽,一些间种套作技术和提倡种植一些害虫不食的作物以及种子处理等方法防止害虫,尽管有些并非用于蝗虫,但这些方法在当下也有实际意义。
不过奏疏中也指出对抗蝗虫对于人力来说最大的问题还是动力不足。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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