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步之间,最远不会超过五十步。虽然距离很近,步兵在这个情况下也动弹不得,一旦阵型松动就会给蒙古骑兵可趁之机,只能默默坚持,因此古人说百骑可裹万众,就是这个道理。
如果明军人少的话,蒙古骑兵就会直接凭借兵力、骑兵的双重优势对明军进行冲锋,在冲锋过程中钩枪骑兵双手持枪平举,倾斜前刺或者单臂夹枪冲刺;刀骑兵手臂与刀成直线前指,刀与马头平行;弓骑兵左手持弓右手撒放。
所以说蒙古骑兵进攻时不仅讲究小分队间的配合,也非只装备弓箭和弯刀,还有长枪。而蒙古兵的长枪也很有特色,用的钩镰枪,一般长六、七尺,也就是两米多点,可刺可砍,另一个作用就是还能很便利的勾走战死同伴的尸体。
其实不仅中原军队注意抢救受伤的同伴,收敛战死的战友,游牧民族同样极为重视战死者的遗体。蒙古兵作战时一般会准备备用马匹,少的一人双马或三马,富裕的会一人五马甚至八马。而三人作战小队中,在战斗中如果有一人战死或受伤坠马,其余空闲人有义务要及时抢夺躯体以免被敌军割掉脑袋,否则会受到军法的严厉惩处。
因而同伴重伤坠马后,蒙古骑兵会用钩镰枪将同伴勾起,直接往多出的备用马匹上一扔,撒丫子撩了,步军是难以追上的,除非尸体自己掉下来,俗称“捡尸”。当然除了惩罚之外,蒙古兵抢回同伴,或是尸体也是有物质奖励的。如果你救了一个贵族,那么回去之后就发达了,贵族会把自己的兵甲装备战马钱财拿出来任你挑;救了普通人也不亏,被救的回去之后会把自己抢到的东西和家产拿出来跟恩人平分,如果抢回的是尸体,那就更爽了!
总之,强机动、严法规、高报酬,使得这套制度一直延续了下来,而对方士兵在战斗中也很难抢夺,以免在割脑袋时候被蒙古人趁机杀死,那就得不偿失了。所以即便在获胜后一般只能捡来不及带走的和中途自己从马上掉下来的尸体割取首级,还要面对科道官严格的检验标准,因此自然不会有多少脑袋了。
赵昺由此想到在历史记载上,往往苦战一天,却拿不到几个首级的缘由,其结果就是被言官各种黑,连明武宗的应州大捷也被记载得那么奇奇怪怪的重要原因。当下伴随着火器在战争中的大规模的使用,对于战场上的士兵来说,只计肉搏的首级斩获率变得更低,基本可以媲美中彩票的概率了。
昨日的作战,倪亮皆是采用奇袭作战,讲究的是快进快退,免得陷入敌援军的包围被反杀,因此即便在战斗中杀敌甚多,也基本没有时间去从容打扫战场,收割敌军的脑袋。而防守大营的战斗主要是利用地雷和火炮的优势,想想被命中者的尸体又会成什么样子,恐怕他妈都不认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