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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二十一章 双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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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给圣光定义为“净化”一般。

    在意志既力量的艾希,思想上的不严谨,绝对是一场灾难。

    基石若出了问题,上层建筑就算不会坍塌,也迟早会长歪。

    “难道法律仅仅只是统治的根据吗?他引人向善、惩戒恶徒的社会功能,就能够被简简单单解释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吗。或许,那一份善意和社会功能,才是它的真正本质。”

    最终,在这个世界的根源法典上,我放弃了曾经当做“圣经”的经典理论体系,根据这个社会自身的特性,提出了我个人对于法律的理解。

    “他,应该是引人向善的。”

    从此刻开始,艾希法典和某国法典已经完全是两回事,“恶法也法?”的争执从一开始就不可能生,暴君的恶法从一开始被剔除在法典之外。

    “他,应该是平等对待每个犯罪者的。”

    从那刻开始,律法之力只因罪行而行动,不会因为对方的身份、力量不同而所有偏移。

    “他,限于神之律和人之法…….”

    当我一条一条的进行定义完毕之后,却很诡异的现,一个被旧时代人类社会所唾弃的行径,却成了我的“法律”的最佳解释。

    “…….居然会是血腥而原始的…….同态复仇。”

    名词或许是法学上的特指,但实际意义却非常简单。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伤害者、杀人者,做了多少恶行,就会被同样对待,挖眼者被挖眼,杀人者被杀死,在原始的部落社会,大部分情况下是被受害者的血亲执行复仇的,因此,它还有一个名字…….血亲复仇。

    由于太过野蛮和残忍,过于残酷,早就被近代国家淘汰。

    但或许正是因为这个世界同样太过残酷和野蛮,最终,我的法律之力,却是以这样的载体出现在世间。

    它以更加残酷的手段威慑恶徒,即使生前逃避了审判,事后一样会被追加刑罚,没有人能够例外。

    它赋予了受害者复仇的权利,当恶徒的行径被放置在阳光之下的时候,当冥河的大厅法典中记录了凡人的历程后,那沉重的罪行,最终将化作勒死他的绞索。

    它赋予了无辜者和弱者必须的安全感,因为那些暴徒的级,依旧高高悬挂在城墙之上,震撼着后来者的抉择。

    它赋予了执法者和守护者无双的利刃,他们是弱者和平民的守护者,更是受害者的复仇代行者。

    很明显,这很偏激,很血腥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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