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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在进食的时候一直受到胡狼的骚扰,或者被愤怒的胡狼故意呼啸来更多的其他抢食者,他们选择了和两头胡狼一同进食。
现在那头大羚羊已经被吃了个七七八八,然而又来了一位新的食客:一头鬣狗。
那只鬣狗比帕德斯一家子之前遭遇的棕鬣狗个头要大得多,伊芙一眼就认出来,那是海亦讷中最难缠的依诺美思种,依诺美思是海亦讷中体型最大、力量也最强的一种(西泽:也就是巨鬣狗啦!)
一般情况下,连尼尔斯群都不会轻易与依诺美思种起冲突的。
不过眼前这一只老态不只尽显,还没了一只耳朵,肚腹处到后腿上还有一道狰狞伤疤,走得慢的时候不太能看得出来,伊芙却打量几眼就发现这家伙后腿恢复得并不好,稍微跑快一点就会暴露瘸腿得缺陷。
“这家伙靠自己捕猎的话,很难不饿死。但秃鹫和胡狼都不敢轻易招惹她,你知道是为什么吗?”伊芙问。
普利莫是最先回答的那一个,这只小雄性固然对每一样新尝试都充满了好奇,大羚羊,之前还完整的、他用尽力气都不能撕开哪怕一点点皮的大羚羊,一下子成了那样支离破碎的模样,还是给了这小家伙一定程度的惊吓。
他暂时放弃了西泽的建议,答案也颇为中规中矩、现学现用:
“因为秃鹫和胡狼都吃了不少肉,他们认为不值得为了剩下的那么一点,和别人打一架?”
伊蒂斯显然更有想法:
“那头依诺美思种嘴巴并没有受伤,她的咬合力应该还很强悍。妈妈之前说过,秃鹫要起飞之前,是要蓄一下力的……
不只因为和她打架不划算,还因为正面冲撞的话,秃鹫和胡狼都没有十足的把握?”
伊芙点点头:
“秃鹫的攻击力对上这头依诺美思种很难奏效,她的前肢依然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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