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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六章 影楼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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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摄婚纱照片,我们是付费用的,版权不仅不归我们,选取相册外的照片要另收费用不说,还在我们的照片上印上你们的标识和名称,我们哪里还有自己的肖像权了?”

    孟子涛对影楼在照片上打广告的情况,也有所耳闻,主要是现在市场竞争激烈,一些影楼都在制作的产品上标注了自己影楼的名称,如果其他影楼不印上去,那就落后了!

    而且这也是市场竞争的“产物”,影楼在他们的产品上标注自家名称,打了广告,还不用额外付费,何乐而不为。

    这时,一对年轻男女正好从楼上下来,听到了男子的话,年轻女子就问旁边的工作人员道:“你们这还在照片上标注影楼的名称啊,刚才我们选样片的时候,照片上也没有这些标识和名称啊。现在做什么事情都要讲一个‘权’字,你们如果这么做,至少要和我们打声招呼,声明一下吧。”

    旁边的男子闻言皱了皱眉:“好好的一张照片,多加了影楼标识和名称,可是挺碍眼的,而且,你们这里的照片虽说拍的好,但价格可也不低,现在什么商品都讲究一个服务,你们这样做实在太不尊重我们了吧?”

    旁边的工作人员连忙解释道:“不不不,王先生您二位请放心了,如果印我们影楼的名字,会事先说明的。”

    就听那年轻人接着说道:“法律规定,商家在消费者消费前有明确告知产品相关情况的义务,在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则达成合同的要约,这样就不算侵犯消费者权益。所以,商家应该是先告知消费者在照片上印标识和名称这一情况,并征得其同意后才可以制作。”

    “但是你们在不通知我们的情况下,印了你们的名字,这种行为产生了无费用的广告效应,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由于照片涉及到我们的肖像权,因此你们影楼在行使著作权时应遵守《民法通则》的规定,即营利性使用照片,必须事先取得肖像权人的许可。虽然影楼拥有著作权,但是也不能任意用作商业用途,况且还是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所以今天你们必须给我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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