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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初出茅庐第一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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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吓得那几名匪徒浑身战抖,其中俩货还直接就拋了手中兵刃,习惯性地跪下了……可是等先跪倒,再抬头,细细一瞧,原来才来了一个人,而且也不是什么金刚力士般大汉,貌似是个文弱书生。

    “此人身细,嗓音却响,吾错以为天雷震矣,乃失兵器——见笑,见笑。”赶紧拾起兵刃,并且趁势便站起身来。

    同伴们倒是也挺给面子:“天雷之威,自当惶惧,无妨,无妨。”

    随即跪得最快的那匪徒为了找回面子,挺着长矛抢先而出,喝问道:“汝何人也?何敢坏吾好事?!”

    张禄闻言,不禁犹豫了一下。他当然不是被对方给问倒了,也不怕自报姓名——反正说了你们也不可能有印象——而是琢磨,我下一步该怎么办?面对这群欺男霸女的匪徒,言辞无用,最终还是要靠实力说话,可是自己如今自保应该有余,想要杀退这六七个人,救下那名女子,真能办得到吗?而且一旦动起手来,刀剑无眼,不是捅人就是被人捅,自己当然不甘心被人捅,可也还没有做好杀人的准备呀……

    他就这么一愣,原本如雷暴喝所产生的豪迈气势当场就萎了,此消彼长,对面匪徒倒全都挺起了胸来——他们还当张禄怕了哪。终究己方那么多人,对方才一个,还是个白面书生,手里也只有长剑。于是便有人喝道:“速退,勿坏吾好事!”还有的色胆未退,又起贼心,说这家伙穿着整洁,说不定身上有钱呢,不如抢上一抢再说。

    说时迟,那时快,当先的匪徒将手中长矛一拧,便直奔张禄前胸刺来。

    张禄不禁有些慌神儿。自己原本这具寄魂的躯体,天生便不雄壮,又缺锻炼,细胳膊细腿的,真正手无缚鸡之力,要等寄魂以后,为了能在即将到来的乱世中存活下去,甚至谋求更大的发展,才开始向张坚请教武艺,只是练了没几个月,就被张刺谒给摄上山去啦。中鼎之上打坐修行,也是煅体,如今可谓身强力健,当世少有其比,然而打架不是光力气大就成的——尤其在动用器械的前提下——武功招数可早就生疏了呀。这可该怎么抵御才好呢?

    张禄慌忙之下,几乎就想伸手去掏怀里的符箓了。可是对方手持的乃是军中制式长矛,长近丈五——搁后世足有三米多——略略一抖,已到胸前,他估计自己手才探入衣襟,就得让对方连手掌带心脏一并给穿喽。

    而且他右手持着长剑,要掏东西只能靠左手,问题这年月的衣服是左襟搭右襟——也就是俗谓的右衽——左手入怀掏东西还真不方便……

    所以最终救了他性命的既非头脑,也非四肢,而是本能——本能地就将身一侧,晃动幅度绝对比凡人大三四倍,直接就闪出了一丈多远去。对方一矛刺空,反倒懵了——唉这人呢?哪儿去啦?

    张禄又用眼角的余光瞥了眼那瑟缩在树下的女子,随即脑海中浮现出了虢略地那几被屠尽的村落,就觉得一股热气从丹田直冲顶门。要是自己今天不出现,那女子的悲惨境遇可想而知啊,而当面这些匪徒,既能霸女,必然欺男,谁知道每只手上都沾染了多少无辜之血?这般匪类,与禽兽何异?那么自己就算宰了他们,也跟杀鸡杀狗没什么区别吧——胡谓杀人?!

    想到这里,把心一横,右手长剑当即挺起,朝向对方肋下便刺。

    剑这种兵器,才从战阵上退役不久,士人多佩以自重身份,还不似后日般在江湖上大放异彩,所以即当日张坚所教,也没有那么多花哨架子,没有什么劈、撩、抹、挑、绞、扫,就是简单的一招——分心而刺。所以张禄光练这一招,还是挺纯熟的,即便数年都未复习,基本架势却没走样,只听“噗”的一声,刃已入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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