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上面钻一个洞,然后不停啃噬吞食里面的血液,身上如同铁钩一样的钳子紧紧抓在皮肤上,仍由骆驼尾巴扫动,自岿然不动。
梓箐感觉到身下站着的皮肤一阵一阵地收缩抽搐,因为被这些虱子咬的痒痛难受而产生的自然身体反应。有些地方已经开始感染,长出血痂。梓箐提剑冲上去。一剑一个。将这些寄生虫全部挑到沙漠里去,一会就会被能烫熟鸡蛋的沙漠给烤死!
梓箐没想到有一天自己将骆驼背当成自己战场,想想其实还很刺激的。不过一会就将骆驼身上的虱子牛蝇什么的全部干掉。顺手抓了一点药粉撒在身上。
骆驼走的速度跟她御剑飞行的速度差不多,梓箐是想了想,钻到骆驼耳朵里,然后试图用精神力过呢它交流…带她到水草丰茂的地方。
梓箐知道。几乎是所有的文明都是在水中起源的,所以有水的地方定能找到关于这个地方的更多信息。她最关心的是这个地方有人吗?是像自己这般呢还是只有自己是这样的。
骆驼是很有灵性的动物。它像是听懂了梓箐的话,开始迈着优雅的步子朝着一个方向走去。梓箐在骆驼身上随便跑随便跳,它身上一根根的毛就像是矗立着的相当于小手臂粗的钢条。
她不知道骆驼要走几天,反正闲着也是闲着。顺便窜梭在钢条林中,将那些潜伏的虱子蚊子统统干掉。
二十天后,骆驼在一片树林前停了下来。梓箐想,自己说的是“水源”它把自己带到树林干什么?莫非这里有什么不同?
神识扫去。梓箐发现在其中几颗参天的大树里藏着许多人!
……梓箐看着眼前一切,除了感叹也只有感叹了。
曾经人类对那些钻进树身的虫子深恶痛绝,没想到有一天,人类自己也会这么干。
而且他们利用自己的智慧将这一颗颗树里面掏空,布置成一个个房间。
所以这里每棵大树基本上都住满了人,就像其他所有的人类社会一样,以家庭为单位,而同一颗树上的居民与相邻数的居民分属一个“小区”或者“城市”。
树林的大小决定能成为一个小区还是一个城市抑或是一个国家,甚至是几个国家等等。
梓箐走进这个让她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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