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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我喜欢自己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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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会留下任何后遗症。”

    傅宸雪笑道:“很好,这一刀等于扎在陈天雷的心上,他非和‘雪妖’杠上不可。”

    余玄机问道:“宸雪,你为什么要我假扮‘雪妖’刺杀陈天雷?”

    傅宸雪道:“假戏也要做出‘真’的味道来。有人想把水搅浑,咱们就索性让水再浑一些,浑水才好摸鱼嘛。‘雪妖’心高气傲,这次被逼得走投无路,一定会找有些人的麻烦,咱们静观其变即可。”

    “你认为‘雪妖’一定会出手?”

    “除非他不是‘雪妖’!”

    “这个‘雪妖’很厉害?”

    “他是‘杀手之王’!”

    “有时间我得和他交交手,他最擅长的是什么?”

    “刀!”

    “刀?什么刀?”

    “手术刀!”

    “……”

    入夜,“红树林”酒吧内人头攒动,有强劲金属质感的音乐响彻酒吧的每一个角落,客人们边喝边跳,有的干脆跑到台上,甩开大嗓门,演唱傅宸雪的《沧海月明曲》,结果不等唱第二句,下面嘘声一片,硬是把那个人从台上轰下来。一个身穿雪白西装的年轻男子坐在角落里,手里端一杯上等法国红酒,漠然地盯住舞池中那一具具疯狂扭动的躯体,看群魔乱舞。他的手指修长白皙,比钢琴家的手还要精致。他的脸俊美到极点,若不是看到他,你简直不敢相信这个世界竟会有男人漂亮到这个地步,足以让任何女人为之嫉妒。那双眸子清澈而妖异,能让人想起世界上最深的湖,比如东西伯利亚高原上的贝加尔湖。

    两个妖冶娇媚的女孩子走过来,嗲声嗲气道:“先生,我们可以坐在这里吗?”

    年轻人不经意地皱皱眉头,说道:“随便!”

    两个女孩子坐下来,她们的打扮很新潮,上身是性 感的紧身吊带衫,下身是短得不能再短的短裙,胸部鼓胀饱满,随着她们的走动,那对大得让人口干舌燥的粉团上下摇摆,“扑棱棱”跳动,而且,最让人流鼻血的是吊带衫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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