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那可就是一步青云,再也不用过这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了。
乞丐美滋滋的想着,还别说,想着想着觉得心跳也快起来了,身子也晃起来了,就像闻到了胡记馆里好酒的味道一般,欲仙欲醉。乞丐打定主意,当上布尔津城主的女婿之后,一定要天天喝一坛胡记馆的大烧刀,再搂着天仙似的美人,神仙也就不过如此了。
梦到深处,乞丐恍若无人的嘿嘿傻笑起来,轻飘飘的仿佛已经成了城主的乘龙快婿,口水止不住的往下流,却不曾留意到四周众人厌恶嫌憎的眼神。
飘飘然间,乞丐觉得身子越来越轻,美妙难言,咧开嘴笑着,忘记了自己的年龄,忘记了应该往回走,自然也没有察觉到口水、鼻涕、泪水混成泥水,流的满脸都是。
走着走着,乞丐脚下一软,趴在了地上,脑袋撞上了一颗石子,硌得生疼。乞丐倒抽了一口凉气,神智清醒了些许,呲牙咧嘴的正想站起身来,忽然眼角瞥见一个人,好像在哪见过,有些面熟。只是没等乞丐回想起来,腹中就传来一阵绞痛,痛的乞丐蜷缩起身子不住的抽搐,宛若一条煮熟的大虾,脸上青筋根根都爆了出来,长大了嘴,却一个字也叫不出来。
人群中传来一声惊叫,就见四周行人齐刷刷的让了开来,掩着口鼻指指点点,但没有一个人上前查看。
乞丐拼命的挣扎着,呕吐着,在地上扭来扭曲,狰狞的抓着头发,一根根,一缕缕,生生从头上薅了下来,却没有减轻哪怕半点的痛意。
没有人怜悯,乞丐原想看热闹,没想到自己却成了别人眼中的热闹。挣扎了半柱香的工夫,地上的乞丐渐渐没了动静,有人报了官,没多久过来三个城中护卫,一脸晦气的盯着地上断了气的乞丐,草草问了几句,领头的护卫便招呼同伴找来一张草席,卷起乞丐的尸身,抬出了城门。
天气太热,这样的尸身一刻也留不得,万一惹出什么瘟疫来,到时候可就麻烦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