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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百三十四 血狼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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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了下来,车门打开了。

    一件紧身大V领黑色皮夹克,内衬雪白的T恤,领子口系着一块红色方巾,腰间一掌宽的牛皮大钢扣皮带,下身一条刀锋般笔直的缩口马裤,脚上穿着一双油光铮亮的黑色马靴,背后背着套在鹿皮枪套里的魔法长枪,手上一双雪白的真丝手套。

    一顶船型四角帽,斜斜的戴在脑袋上,下面是两把军刀似地粗眉,还有那双蓝的好像大海般的鹰眼。挺拔的鼻梁,嘴里叼着一根硕大的雪茄。下巴上一抹铁青的胡茬,高高扬着,看上去酷到了冰点,又玩世不恭到了九霄云外。

    小流氓们全都愣住了,之前科西嘉岛招揽手下的时候,他们都去投靠过,当然知道面前站着的这位是谁,正是当初他们的主考官,现在基岗城盛传的年轻俊杰——血狼杰克。

    之前面试的时候,杰克只穿了一身休闲的背心短裤,带着个草帽,一副慵懒的模样,这些小流氓还有些不以为然,可是此时的杰克,扑面而来的是一种让人感到心悸的野性,这种野性是真正经历过生与死,血与火的锤炼和浸泡后,才慢慢形成的厚重。

    “谁是头?”杰克说话了,雪白的手套夹着袅袅青烟的雪茄,脸上是一种雄狮俯视脚下吃屎草狗的居高临下。在他的身后,已经从马车上跳下来五个汉子,身型都不算彪形,但是每个人眉宇间都在这一股子凛冽之气,好像一柄柄直刺苍天的宝剑立在那里,让人不寒而栗。

    小流氓们都看向了刚被搀扶起来的克劳斯,两个搀扶的小弟简直像抽自己嘴巴,怎么想都没想就冲上来献殷勤了呢?看到杰克的眼神划了过来,两个小流氓赶忙松开了搀扶克劳斯的手,身子挪向了两遍,悄无声息的好像流水。

    克劳斯又跌倒在地上,肋骨断了好几根的他根本站不起来,又被摔在地上,顿时一阵惨叫“你们他妈的干什么?快来把我扶起来。”

    没有小流氓伸手,杰克不屑的笑着摇了摇头。

    克劳斯喘着粗气,咬牙忍住了疼痛,他曾经不止一次的幻想过,自己叱咤风云,呼啸街头的时候,应该是什么样子。今天下午,他做到了。于是他开始意淫,什么时候能够把科西嘉岛的杰克踩在脚下,因为只有干掉了杰克,才能够在基岗城彻底站住脚。虽然杰克从来没有兴趣当基岗城的流氓大哥,但是基岗城的所有流氓都把杰克当成了目标,因为杰克一句话,基岗城的所有流氓的胆子都要颤一颤。

    现在,杰克就在克劳斯面前,悠闲的抽着雪茄,可是克劳斯却怎么也没有下午意淫时的豪气,他发现自己的勇气不可阻挡的在飞速流逝。他突然明白过来,他跟杰克之间的差距,不是距离上的,而是本质上就不属于一类人,那种差距就好像一只小麻雀和翱翔于苍穹的猎鹰。

    躺在地上,满脸烂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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