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告辞!”
念完这一首将进酒,他急急忙忙地冲到了楼梯口,登登登地跑下了楼,长出了一口气。对文学青年来说,把别人的作品窃为自己的,多少不那么自在,总觉得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一样。再一想如果苏慧儿把这诗宣扬开来,传到苏云笛耳朵里,自己这人恐怕就要丢大,就忍不住心中忐忑。
他要是看到听完他这首诗后,楼上那些人震惊的表情,恐怕就不止是简单地忐忑了。
要知道,做为李白的代表作之一,这诗不论是放在云苏的才子们眼前,还是大文豪眼前,都足以震得看到的人虎躯一震吐血三升。
慌慌张张地逃离了云树茶舍,避开了苏慧儿的文学折磨,成明星这才长出了一口气。老实说他现在不怕打架,就怕这种事。要他觍着个脸,愣是把别人的诗作当成自己的,他实在是做不来。这一点证明了他是一个真正的文学青年,将来兴许还能成一有良知的写手。
而且还有个关键问题,是苏云笛虽然不爱好文学,但一般的诗词也会背几首。
装,你就装吧,说来说去,还不是怕鬼把戏露馅时太丢人?心里的天使一句一口唾沫地数落他。
我去,咱这就是高尚的表现啊!就是有文学家的良知的表现啊!咱这是有多伟大啊!别听别人扯没用的闲篇,咱就是拥有伟大的人格!心里的恶魔嘿嘿直笑,颇为得意。
嗯。成明星点了点头,这次旗帜鲜明地赞同恶魔,然后等心里的天使失望摇头时,他自己又有点支援了。
“是成门主吧?”一个平和的声音响起,把他吓了一跳。
“啊。”他一边毫无意识地随口应声,一边回过头来。
身后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这人面色白皙,皮肤光滑,头戴着一顶黑色的高帽,身穿着一件极是宽大的白袍,两袖在胸前合在一起,两手都隐藏在袖中。他的头发又直又长,从脸颊两边垂下,一部分披在身后,一部分垂在身前。
这人长相应该是十分英俊。之所以说“应该”,是因为从目前呈现出的面相来看,确实应该是美男,但因为他的眼睛一直眯成一条缝而不睁开,所以让人不敢确定他睁眼后是不是会给人一种在珍贵丝绸上用金线绣屎克郎的感觉。
但不论如何,任何人都不能否认,这人长得很有亲和力。
他那张脸上带着一种友善的微笑,眯着的眼睛也让人感觉到笑意,不认识的人,也不免会先冲他点头微笑问好。现在的成明星就是。
“这位先生您好。”成明星不由自主地就冲对方点了点头。
“果然是成门主啊,我就说没有看错么。”对方掩口呵呵笑了几声,成明星感觉这人的笑声也很温和,只是说不出来哪里有点别扭。
这人的袖子分开时,手也是藏在袖中,完成了动作后,两袖自然又合在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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