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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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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武器,开始四散而逃,希望能够躲过死神的召唤。

    面对溃败的敌军,李宇轩也没有过于紧逼,毕竟自己这方面的人数不多,能以较少的代价取得胜利是他求之不得的。李宇轩指挥着他的下属向前继续突进,在经过半个时辰左右的厮杀,终于与苏米的部队汇合到了一处。

    另外一面由李放率领的一千“黑龙骑士团”所遇见的情况也大同小异。在李宇轩,苏米两军汇合约一刻钟后,也突破了敌人了战线。三支部队终于按照战前预定的方案汇合到了一处。

    战斗到了现在,阿特伯里军已经完全丧失了军心士气,四散溃退,战场形势完全转到李宇轩军的手中。而当郎中提着一颗血淋淋的首级策马奔至李宇轩面前时,李宇轩知道他已经取得了自己军事生涯中的首场胜利。那颗首级不是别人,正是阿特伯里骑兵的统领将军戈麦斯。

    身为一军指挥的戈麦斯,可能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会在战场上输给一个十八岁的少年,而更令人想不到的是,征战沙场十余年的他会死在一名第一次上战场的二十岁新丁刀下。

    阿特伯里两万骑兵,战死疆场者一万三千七百三十一名,伤者三千二百二十八名,伤亡总数为一万六千九百五十九名,被俘虏的有两千九百六十九名。逃回布林关的仅有七十二骑。

    苏格尔方面伤亡一千五百七十三名,其中“黑龙骑士团”伤亡仅为一百零四名。

    双方伤亡比率竟然达到了惊人的十比一,在惊叹李宇轩天才般的战略战术的同时,亦可见“黑龙骑士团”的攻击威力。

    通过这场战斗的胜利,李宇轩确立了自己在军中至高无上的威信。而另一个值得一提的则是年仅二十岁的郎中,在斩下阿特伯里军骑兵总指挥官戈麦斯的首级后,他开始得到李宇轩的信任和重用,并以“血刀之名”扬天下。

    同样是这场战斗,李宇轩改变了洛水平原的军事态势,以此为转折点,战争的主动权开始由阿特伯里一方转向李宇轩。

    两万骑兵的覆灭,对阿特伯里而言不仅仅意味着三分之一的兵力被消灭,更重要的是其机动部队的丧失将直接影响到以后阿特伯里军的军力调配和部署。而在部队的机动性上,李宇轩一方无疑占据了一定的优势。

    帝王历173年11月23日,正在行军途中的里梅尔收到了前方斥候的战报。上面的数字简直令当了一辈子军人的里梅尔不能相信这是一个事实。两万骑兵全军覆没,统领戈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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