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持着手术刀,割开了她的静脉开始放血,静脉淌血的好处是不会把血喷的到处都是,给他后面的清洁工作带去麻烦。
刀刃划破肌肤的瞬间,薄荷是真正的挣扎了,其实那一瞬间她有点后悔,她逞强了。
但转念一想,如果顾禾宴带着人及时过来,抓个正着,那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反正她已经来了大姨妈,这会再放点血也没什么,最多完事儿后找顾禾宴要补偿。
薄荷只能如此自我安慰。
严崇德此时的心态非常轻松。
他买的这处高档小区的住户并不多,因为开发商破产了,第一期工程完成后,第二期第三期就烂尾了,早先买了这里房子的业主都后悔了,于是纷纷将房子挂在中介出租,而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花费了低价买到的。
眼看着时间过了十一点,他想着小区对面的24小时便利店没关门,便准备出去了一趟,购买工具。
薄荷等着严崇德出门。
听得房门关闭的声音,她立刻坐起来,泡过水的胶带很容易被扯掉,她张开嘴咬着一条毛巾给自己止血,顺带在浴室墙壁的架子上,找到了生锈的刮胡刀。
她抬起手腕,将双手握在一起,对准刮胡刀的刀刃缓缓摩擦。
过程缓慢的令人心急。
薄荷敢做到这一步,可不是因为胆子大。
刚才她就站在严崇德的角度,分析了他犯案分尸的步骤。
这会,她一边努力解着绳子,一边分析他的心理。
无疑,严崇德的心理是非常不健康的。
薄荷猜测对方在年幼时遭受过虐待,而且在虐待的过程中,红色对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所以他如今才会对红色如此的情有独钟。
喜欢与厌恶,这两种情绪分外清晰,而严崇德应该是享受又厌恶的。
他享受女人们一脸惊恐,喜欢看她们濒临死亡的绝望,甚至会跟她们说话,说他年幼发生过的事儿。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他的每一次犯案,都是在满足自己内心的需求。
薄荷总结了一下,反派都是死于话多的。
她必须引诱对方说出内心的秘密,以此拖延时间,等到程珈澜和顾禾宴的到来。
当然,她还可以独自逃走,但那样,宁蓉就会死,严崇德就会跑。
薄荷的计划虽然冒险,但俗话说有惊无险。
可人算始终不如天算。
严崇德回来后,并没有第一时间过来看薄荷的惨样,而是去了卧室――
他打定了主意,先解决掉不听话的宁蓉。
鸡肋都是最先被放弃的,而真正的美味要留到最后。
恰巧,薄荷终于磨断了麻绳,她马上将那把生锈的刮胡刀收在了手里,这是她唯一能得到的利器。
这时候,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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