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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狼行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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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因为她知道就算说出来他叔也不会相信的。

    “好的,我们一起看看到底有些什么丰盛的收获。”小美的叔叔答道。

    当他从车座下拉出那个用麻绳系着的麻袋解开后,他同小美同时发出一声:“啊……,这是……”

    看着面包车绝尘而去,阿狼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哪里不对头了,自己装干粮的麻袋被那女孩上车时提走了,“有意思。”阿狼心里想着,脸上依然毫无表情。没想到第一次出门,竟被一个小姑娘暗算了,想想自己过去十多年地狱般的艰苦训练,还是阅历不够啊!

    虽然意识到自己行李当着自己面被盗,如果一麻袋烤熟的野味也算行李的话,但阿狼并没有去追回来的意思。反正自己身上还有钱,烤肉没了就买东西吃吧,自己总不可能会饿死!只要解决了老混蛋说的那个人,相信自己很快就可以回去了,虽然家里已经没人,老混蛋已经死了,但多年来自己早已习惯了一个人,并不认为大都市里生活有什么吸引力,反而还有些抗拒。

    接下来的两天里,阿狼用光了所有的钱,而他所谓的身上的钱全部加起来就10多块,而且还是第三套的人民币......

    他跑了至少20个卖馒头的地儿,可没有人愿意同他做生意。最后还是一位看起来年龄大概50多的包子铺老板,听他自己说,这种钱早就不流通了,他平时就爱收藏个旧版人民币,就当是收藏好了,结果用20个小笼包换走了阿狼的10元第三套人民币。

    阿狼有些不明白,老混蛋死前明明说了10元钱可以支撑他1个月的口粮,而阿狼找到老混蛋说的那个人并解决掉他估计一个星期都不用,可现在到好,就20个小笼包,别说一个月,就是1个星期都坚持不了啊。

    精打细算后,阿狼用了三天时间去找老混蛋说的那个人,当然,小笼包也在第三天晚上凌晨前光荣的被阿狼消灭完了。尽管每天有6到7个小笼包充饥,但阿狼从没觉得肚子饱过,只不过是维持每天最低体力消耗而已。毫无疑问,阿狼没有找到老混蛋说的那个人。“那个人就在广州,就在广州啊!他瞎了一只眼,左腿有点瘸,背后有只秃鹰的纹身,有60多岁......小杂种,去找到他,给我杀了他全家!杀了他全家!小杂种,你一定要答应我,杀了他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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