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
派斯克尽量让自己不去看珍妮佛,这个女人在此时对他的杀伤力太大,尤其自己是一个告别处男后性v生活极度匮乏的男人,他把视线投向舞台,一个看起来有些老的白人歌手正唱着一首老歌,披头士的《让它去》。
“那支球队怎么样?我是说和圣罗伦比起来,哪个更好?”珍妮佛-凯特利从来不看篮球,但是自从认识了这只害虫,她已经记住了不少nba球星的名字:“那些杂志说勒布朗詹姆斯会离开克里夫兰骑士队,他会来西雅图吗?”
“珍妮,我觉得我们应该换个话题,因为我和你这种篮球白痴无法交流任何与篮球有关的东西!”派斯克望着舞台说道,丝毫没发现珍妮佛正因为自己说她篮球白痴而咬牙切齿。
“派斯克!你这个坏蛋!你该知道我为什么会记住那些球员的名字!我对nba没兴趣!”
“那就不要看,而且熬夜看nba对你的皮肤有很大影响,小姐,你现在知道场上两只球队有多少球员吗?”派斯克说道,他与珍妮佛每次见面都针锋相对,似乎从第一面开始就这样了,但是每一次这种对话只能让两人更熟悉,而不是疏远。
服务生把威士忌送了上来,为两个人分别倒了一杯,珍妮佛晃动着酒液:
“好吧,我们换个话题,你和安捷莉娜分开了对吗?”
派斯克的脸不自觉的抽搐了一下:“我认为你应该再次换一个话题,珍妮。”
两人陷入了一阵沉默,直到听完了披头士的三首经典歌曲,珍妮佛才一口喝掉杯子里的酒说道:
“那么,再换一个,派斯克,我觉得我喜欢上你了!”
派斯克笑了,转身看着珍妮佛-凯特利:“别开玩笑了,珍妮佛,好吧,你什么时候喜欢上了我?”
“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带着圣罗伦的孩子们为圣罗伦带回阔别十七年的主场,那时候,你像个英雄。”珍妮佛一脸严肃的盯着派斯克,语气不容置疑。
(好吧,顺便推荐“夜幕降临前”这部电影,当然,这是部不讨喜的艺术性大于商业性的电影,还有披头士的老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