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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期待!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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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会议做决定。 我看明天党组通过土地转让协议没有问题,你下午就带着合同到省建委来。 ”

    赶在二十九日、三十日的两天时间里面,林泉用静海联合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建委签署檀山公寓前面,总面积为三十一点八亩地土地国有使用权出让合同。 转让合同规定。

    将在一年内分三次付清合同款项共计三千万整,首付款一千五百万需在签署合同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拨到建委专有账户。

    在此同时,建委与星湖营销签署檀山公寓总面积为1200平米的认购合同,合同金额为一千万(每平方米单价为5000元,装潢成本为2800元)。

    当然静海联合应付给建委的一千五百万首付款,其中一千万直接转到星湖实业的账上,也就是说林泉只要掏出五百万就获得三十亩土地地处置权。

    必须在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 才可办理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但是林泉没有过多的时间用在等待繁琐的手续上,有李映帮助,林泉直接要求两百多户建委机关职工家属利用五一长假的七天时间,从两栋宿舍楼里搬出去。

    两栋筒子楼是建委地老宿舍楼,建成有三十年,原先的青年如今大部分成为建委的中层干部,有些人已经调离建委系统,早就从老宿舍里搬了出去。

    但是死赖着不将房子退给建委。 只有一小部分房子用来安置单身的青年职工。

    这一块土地早在两年前,就被城市规划局列入住宅建设用地。 限于规划上的严格限制,虽然是位于北京路的核心地段,开发利用的价值并不高。

    在九八、九九年,城区别墅远远没有接下来的几年那么火爆,所以建委一直说要卖地,却一直没有卖得掉。

    林泉与李映接触几次之后,明里暗里给了许多好处,在转让协议还没有签下之前地半个月里,李映已经利用手里分管的权力,让建委下属的投资开发公司动员筒子楼住户搬迁。

    理由很简单,不管与静海联合投资谈不谈得下来,建委都要在今年内将这块地处置掉。

    里面的住户绝大部分都是建委的在职职工,少数赖着不走的住户,已经跟建委脱钩,没有居住权,李映让行政处的人毫不留情且毫不犹豫的处理这部分用户,确保将包括两栋筒子楼在内地三十点八亩土地在五月中旬之前干净利索地移交给林泉处置。

    在签订合同之后,林泉将一摊子事都扔给张碧筠、顾良宇、邵兵他们,他则回到静海,耿一民点他的将,他就无法从新城镇投资开发公司中脱身。

    对他来说,五一地七天长期是最合适的时间,当然,也牵连了一大批相关的人不能休假。

    五月八日,企事业单位渡过悠长假期的第一个工作日,张碧筠带着骆情,拿着两份文件去见和黄的骆益同,一份是关系《在钟鼓楼商业步行街建设小型休闲广场项目》的批复书复印件,一份就是建委与静海联合签置的《北京路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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