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怪蛇,吃得棘刺筋骨乱飞,亚尔维斯等到巨兽心满意足悠悠回转才敢露头,又观望很久方谨慎的凑近去观瞧。
远看已经很惊心动魄,近观更是叹为观止,半条死蛇到处都是残破的痕迹,狞恶头颅在不远处卧着,也已几乎被砸烂,亚尔维斯知道这种会法术的奇兽在颅骨内侧有一枚奇异晶石,现在当然是消失无踪。
他有一种感觉,这种晶石必然是一头奇兽最精华的地方,稍加感应即可探知其中蕴含的神异力量,只是条件不足无法研究罢了。
其实他并不在意这种晶石,反而对战场的痕迹颇为惊骇,数十丈内青青绿草尽数破碎,泰半埋于土中,一马平川的坡地变得高低起伏满目狼藉,便是溪流也硬生生的改了道。
这种改变地形的争斗,非要给一个评价的话,亚尔维斯也只能说是恐怖如斯了。
捡着还算完好的地方切下不少蛇肉,亚尔维斯心有余悸的离开了这片地方,觉得必须要做些什么了……
几天后,野人男孩奔驰在原野之上,亚尔维斯有坐骑了,一头黑褐色的硕大山羊驮负着他,迈开四蹄风一样踏过草地。
长达腰际的黑发迎风飘舞,地平线起伏不定,精致的小脸上全无表情,只是警惕的环顾四周,寻找任何有威胁的事物。
其实这头山羊并不能算是驯服,亚尔维斯所做的不过是用陷坑困住它,然后利用食物使其屈服,充其量也只能骑在背上,驱赶着奔跑而已。
反正这样就够了,它想怎么跑以及跑到哪里都无所谓,亚尔维斯根本没有目的地可言。
一路上停停走走,亚尔维斯看到了更多的奇异生物,小轿车那么大的狮子长了个蝎子尾巴,比人还高的野狼呼啸来去,各色鸟类穿行云端,还夹杂着背生双翼的走兽。
他甚至看到手提箱那么大的甲虫成群结队,埋住一头巨兽的尸身。
旬月之后,亚尔维斯顿住了脚步,看着天际一条扶摇直上的白线,他一巴掌拍到羊头上,山羊扑通一声倒在地上,停住了奔跑的脚步。
双脚落地,亚尔维斯心潮激荡不可自抑,正当午时,一缕白烟,飘摇许久未见扩大,这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
强自忍耐,呆呆伫立良久,更多烟柱升起,他终于确定找到了想要找的――智慧生物所在的地方。
三拳两脚打跑了山羊,顺手把断刀扔到河里去,亚尔维斯检视全身,兽皮围裙也脱了下来扔掉,赤条条朝着烟柱跑去。
这样做当然是为了掩盖智慧痕迹,亚尔维斯并没有直接跑到人烟之处,而是在山丘这边安顿下来,一连几天游荡徘徊,不断猎食弱小的动物,过上了完完全全的野人生活。
说起来丘陵生活真的是很不易呢,夺取一只地鼠的洞穴都要经历一番激战,也不知这种浑身鳞甲的地鼠到底要对抗什么,牙尖爪利也就算了更夸张的是吱一声地面就冒出一道泥土尖刺,别看材料朴素那强度和锋利度皆不可小觑,简直不亚于一般人全力刺出的长矛。
而且角度更刁钻狠辣,如果不是发动时法力波动比较明显,亚尔维斯真说不定要中招呢。
既然占了洞府也就不在乎更过分一点,所以亚尔维斯手撕牙咬扒下了地鼠的皮,手法异常粗暴拙劣,然后当成短袖大衣穿了起来。
所谓短袖其实就是前腿,准确的说是前腿上半部分的皮,充分利用了原本的形状。
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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