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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上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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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高颎。

    高颎看着眼前面比桃花艳的两个抠脚大汉,顿时有些庆幸幸亏某人因为受伤而带不了队,否则假如让他听到这两个抠脚大汉扒他压根就没有的黑历史,估计某人会暴走的吧?毕竟辱骂上司,那是果断的违反军法,轻则军棍,重则便当的罪行。

    两个抠脚大汉看到高颎的到来,很明显一下子还没有反应过来。

    于是高颎果断无视两个烂醉如泥的抠脚大汉,举着白弘给他的信物,兵马大元帅金印向士气低沉的虞庆则军发表了演说:同志们辛苦了,对不起,我们来迟了,不过没关系,前天我们刚刚给都蓝军来了一封迟到的中秋礼物——都蓝的头,现在重阳节即将到来,现在本军就要给敌军来一个重阳节大酬宾……

    好吧,高颎要真的这么说了那白弘就可以再去跳一次承天门了。

    高颎意思很简单,很明确。

    都蓝已死,敌军士气低迷,我军士气高涨,正是割草的好时机,而且我们只是先头部队,后面还有五万步兵马上就要到来,所以——上!

    虽然说高颎没有把都蓝的头带过来,但是他身后那五万英姿勃勃的骑兵就足以说明一切了。

    高颎非常明确地传达了一个消息:同志们,这是最后一仗!打完这仗我们就可以回老家结婚了!

    后面那句死亡flag无视掉就好。

    于是八月廿九,达头抱着头继续纠结到底应该怎么做的时候,斥候已经回来报告了坏消息:高颎带领十万军队入驻虞庆则军营地。达头大惊失sè,拍案刚说想要走的时候,另外一个斥候走进来报告了更坏的消息:人家已经攻过来了。

    达头愣了一会,刚刚准备破口大骂的时候——轰!

    这就是他们所说的,神器么?听着远处马的嘶鸣声,还有越来越响越来越近的马蹄声,达头是一个很没有义气的人,这点在史书上就能看出来,仁寿二年,隋与突厥长达二十年的战争的最后一场中,达头所统领的突厥汗国被杨广和杨坚给推倒了,其余将领都抓到了,唯独少了一个达头,后来问俘虏才知道,人家达头的战略眼光还是不错的,看情形不对,于是早就一匹快马往吐谷浑跑了……

    狗是改不了吃屎的,冰冻三尺非一rì之寒,十年后的达头如此,十年前的达头也没好到哪里去,于是他果断一匹快马,也不管剩下近十四万军队,往草原逃去,毕竟他还姓阿史那,所以只要他回到他的地盘,他依旧是老大,只要过个几年,他依旧可以卷土重来。

    然后他成功了……

    所以说人的命运是不同的,他的好基友都蓝在遇上白弘后提前了七年去见祖先,而他再遇上高颎之后成功的脱身逃离。

    失去了最大主心骨的达头军明显不堪一击,被隋军用无双技虐杀了很久,按理说,崇尚儒学的隋军应该在他们放下抵抗的时候就停止攻击,但是……高颎苦笑着看着远处三堆城的方向,临行之前某人硬撑着身体对他后出的四个字依旧清晰在耳。

    “血债血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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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更结束,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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