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脾胃的,也算是一个慰藉。
她是风尘女子不假,但是她也曾经幻想过爱情,幻想过一个英俊有才的人能够将自己救出去。
可是——那个人似乎是一个女人啊。
她无奈的摇了摇头,女人也好,今晚自己还能保持处子之身呢……
一炷香的时间一眨眼就要到了,兰烟紧张的深吸一口气,开口道:“不知是否有大家能对上此联?”
无人回应,她看向陈宁蕊所在的包厢,抑制不住冲动向那里走了几步,但最后还是硬生生的停下了脚步。
陈宁蕊看到兰烟向自己走来,作为一个女人,她感觉得到兰烟眼中的那丝绝望中的希望。
她推推白弘:“哎,你对出来没有?”
白弘睡得真高兴,他梦见吃货王在对他说:“我们补魔吧。”,然后他化作狼人冲上去扯衣服——然后没有了,他被推醒了。
“什么啊……”他打了一个哈欠。
“你!”陈宁蕊看到白弘这副刚睡醒的样子倒吸了一口气,“你根本就没想?”
“啊?”白弘无神的看了她一眼,迷迷糊糊说道,“笔墨。”
小丫鬟早就研好了墨,铺开了宣纸,听到他这么说,连忙递上一支毛笔。
兰烟姐姐对她们这些人都很好,她们也都知道兰烟姐姐的心事,假如能有一个才子成为兰烟姐姐的入幕之宾,那是最好的不过的了。
白弘拿起笔蘸了蘸墨,准备书写的时候,愣住了。
他看了一眼手中的笔。
笔杆是玉石制作的,笔毛看上去是紫毫。
居然是紫毫……
白乐天有诗曰:“紫毫之价如金贵。”
这笔比他周王府中任何一支笔都要金贵啊!
默默地诅咒了一句土豪不得好死之后,白弘定下心来开始书写。
老爷子曾说过,写字,尤其是写毛笔字的时候,内心不得有杂念,否则就是在涂鸦而不是在写字了。
白弘虽然有时候会浮躁,但是在写字的时候却一定会静下心来,全神贯注的提笔写字。
白弘记得对联这玩意应该是那位后蜀后主孟昶所发明的,不过这个时代说到底也早就已经变异的不像样,所以现在就出现对联白弘也就只能无力吐槽了。
兰烟给出的上联,在当时乃至后来的一千年年都算得上是绝对,但也就只是一千年,对于生活于二十一世纪的白弘来说,这些绝对,弱爆了,真的是弱爆了。
因为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有一样东西,名字叫度娘,有一样东西,名字叫谷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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