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吧。”
李风一笑,连忙扶起了那青春痘青年,望了一眼他那已折骨的大腿,道歉的道:“或许是你们不对在先,但我也下手太重了,但男人啊就得有男人的责任,希望你们能理解一下我。”那青春痘听了,连忙又跪在了地上,拼命的叩着头,道:“是我们该死,是我们有眼无珠,大侠你不杀我们就算好了。”李风微微摇了摇头,一把扶起了青春痘青年,道:“这些话就别说了,我们都让它过去吧,以后咱们就算不是朋友,但也不能是敌人,兄弟你说这行吗?”李风看起来满是知情达理的,给人一种强烈的反差,之前他像头禽兽那般的发疯,转眼间就成了个仁义君子,这种从骑士风度到君子风度的转变竟然被李风转得如此的自然,不可不说是一种牛b!
其实李风心里就不这样想了,他之所以与青年们称兄道弟,一个很大的原因是因为他怕日后遭到报复,你别看有时李风冲动起来像个禽兽一样,其实他心里清梦得很,他知如何教训匪徒,也知怎样收卖人心,这样一手握铁棒,一手拿糖果的政策不是学的,而是李风天生就俱有的一种生存技能。他打了人,最怕的是日后找上门来报复,他并怕死,但最怕的是唐美与陈思嫣有事!要是她们少了一根毫毛,他摧毁整个世界也在所不辞!为了保护自己的女人,李风还是决定收卖人心,免去日后的隐患!
“你们都别在这了,都去医院吧。”李风淡淡的一道,那群两足禽兽才相依扶持的向外走去,但突然间,那青春痘又停了下来,他望着李风,真诚的道:“大侠,请你做我们的老大吧,我们以后就跟着你,不论是刀山,还是火海,只要你吭一声,我们就赴汤蹈火,死也在所不辞!”李风眼里闪过一丝亮光,沉默了一下,突然道:“我也不是在这里的,你们就别瞎叫了……不过,要是以后没地方去了,就去广州香山区找一个女人,她姓许名红茗,外称红孩儿,你跟她说,就说她的男人叫你们去投奔她的。”
那群青年一听,个个脸露喜色,清一色跪在了李风跟前,叩头叫道:“多谢大侠,我们明天就南下广州!”李风闻言只是淡然一笑,他挥了挥手,道:“快去医院吧!”正说着,外面响起来了一阵急促的警笛声和白车声,唐美三人凝重了起来,李风则无畏的来到窗前,就在刚才那一刻,李风的心态变了,他拥有凡人所没有的内功,还要他像凡人那样敬畏生命吗,不,我要改变命运!
身后那青春痘青年突的道:“大侠你们快请离开,这里就交给我们来处理吧。”李风回头是道:“好,兄弟我就认你了,我们有事不想麻烦,剩下的就拜托你们了!”说着便对唐美三人道:“我们先离开这里,别问为什么。也别问我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