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总满意地点了点头,威严地扫了我们一眼,大喝一声,“出发!”
我们红细胞特动组坐上一辆吉普车,冲入黑暗之中。
我们这次的目标是中兴街22号的一个非法经营的酒吧,每到晚上的时候就是狼人们活动的天堂,如果这次能把目标人物抓住或者是实施不知不觉的盗梦,对于我们925特动组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成功。
矮子开车沉稳而快速,对遵城也很是熟悉,谁也没有说话,车里的气氛很是沉重。不过还好的是,过不了多久便已经到了。
我们这次表面的身份是普通市民,不过雷总给我们配的枪是98式手枪,由于怕太明显引起目标警戒,所以我们没有带一些压制式重武器。单凭这五支穿透力很强的手枪,对付狼人还不够。我只希望聚集在这个酒吧里的狼人不要太多,不然我们就是送死。
按照计划,我们如果搜到目标人物,先执行B计划,如果目标人物警觉或者反抗,再执行A计划。我们红细胞特动组分为三拨进入,明月心首先,其次矮子和胖子,最后我和宇正。
我一手拽着这傻逼的衣服,却发现他衣服里面硬邦邦的好像有什么东西,用枪逼着他才说出来是防弹衣,而且还是裹了两层。我一听顿时暗骂真是怕死的家伙,如果碰到狼人就算你裹十层都没有用。我实在放心不下这怂包,叫胖子把灵魂共振仪和梦激素拿上。松开他,大步踏入酒吧。
都说酒吧是男人们的天堂,声,色酒肉应有尽有,也是犯罪的天堂。在我家还没有沦落之时,我是酒吧的常客,花天酒地,纵情声,色,好不快活。不过现在我对这里一点感觉都没有,相反还十分厌恶。
一踏进酒吧便是被那不断旋转的彩灯照得眼花缭乱,里面昏暗无比,到处是陷入疯狂的人们,诺大的舞台上还有跳舞女郎在跳着很风骚的舞。要想在这几千人中找到目标人物无疑是一件特别困难的事情。我看了一眼没入在人群中的明月心,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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