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或者几个府的兵力进行分配,权责直属兵部,且除去平叛之外,没有兵部的命令,不可出动惊扰地方,每两年举行一次练兵竞赛,胜者加官进爵,兵丁加饷银,精锐部调入十二镇,败者贬斥或者免官,逐渐淘汰战斗力不强的士兵,主要是一些八旗子弟,转做后勤,或者是安排到地方,是为“转业”,横竖如今东方各省吏改官之后,都有了官身,地方上洋务之事多了起来,事儿繁杂,职位也空了许多,不愁不能安排人,讲武堂第一批士官都有了从七品千总的位置,一部分到了丰台大营,大部分都发放到各地去练兵,按照太后的意思,中枢要有强兵,地方更不能弱了。
这等于就是后世的军区制度了,一个总督管着就是一个大军区,每个省提督就的分军区,如此以来,也免得地方上的武官天天念叨,被中枢收了精兵,地下没有人可用。
各省布政使下设置警察厅,新设参议主管本省治安之事,如此以来,各省又多了一个从三品的参议大员,旧年平叛的功臣又多了一个安置的位置,皆大欢喜,只有户部尚书宝鋆急的跳脚,警察、军区、参议,这些都是要大把大把的银元散出去的!
按察使又不服,觉得警察厅这事儿是侵占了自己的职权,且如此以来,布政使之责岂不是太大?隐隐可以和巡抚分庭抗礼了,于是联名上折,此举原本也是为了分化各地巡抚权柄过大之计,太后只好见招拆招,在《大清会典》里面说明各省按察使司主管“审判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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