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养的动物四散而逃,这边因为有他们两人在,所以鲜少有人过来,便陆续有不少小动物藏了过来。维亚让莫小西坐在阿斯兰身上不要乱动,他独自去一旁树丛中逮了半天,终于逮到只活蹦乱跳的兔子递给莫小西。
“你喜欢活的吧?”他笑道。
莫小西看那兔子虽然被提着耳朵,可雪白雪白的身子奋力扭动着,还张牙舞爪地乱蹬着脚丫子,不由得笑出声来。
“这是只公兔子吧?脾气这么大。”
维亚顿了一下,没好意思告诉她怎么分辨公母。反正是养着还是烤了吃,性别并不重要。
“想养着吗?”他问莫小西。
“宫里可以养吗?”莫小西问道。她没见过谁在宫里养动物的,怕有什么不允许的规定。事实上这宫里正经主人只有四个,奥尔多王是不喜欢动物的,格陵王后还活着的时候就是想养也不敢说啊,维亚自然也对养动物没什么兴趣。所以提出在贝尔格宫中养动物的,莫小西还是头一个。
“一会儿问问陛下吧。”他答道。
“嗯。要是不让养的话,我们今晚再把它烤了吃吧。”莫小西嗜好烤肉,迄今为止仍未吃够。
那兔子浑身一哆嗦,也不乱蹬了,似乎想让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宠物兔,奈何能决定它命运的姑娘一点都不理会它复杂多变的心思,只顾着摸啊抱啊揉啊,根本不顾及兔子的感受。
就这么骑着马原地踏步也没什么意思,维亚问莫小西要不要跑一跑,见她欣然同意了,维亚便搂紧了莫小西,一踢马肚子,让马跑了起来。
影视剧里一对情侣共乘一骑在草原上奔跑的标准姿势就是女方在前男方在后,男的搂着女方的腰,二人紧贴在一起。要多浪漫有多浪漫。可是轮到莫小西亲身体验这种事情,就觉得有些扯淡了。
要知道,马身上只只可能有一副马鞍和脚蹬的,连缰绳也只有一套。所以莫小西不知道手往哪儿摆,脚往哪儿踩。阿斯兰是匹很敏感的军马。轻抖缰绳它就会知道主人的意图。莫小西不敢去抓缰绳,怕会让马儿误会,于是只能抓着马鬃。至于脚没处踩的事。她真是很无奈,每次一个起伏,自己的腿就不受控制地一个颠起,好在裙子是特制的大散摆,里面又穿了防止走光的裤子,才不至于出现窘态。
好在维亚搂她很紧,贴得很近,给莫小西带来了安全感。她渐渐放松了身体,随着马的起伏而起伏着。终于得以享受着马背上的风光。
至于那只兔子,这时候了,谁还顾及它啊?它原本窝在莫小西怀里,踮着脚趴在马背上的,可莫小西一直起身子,它身遭有了很大的空隙。于是感觉到了恐惧,便吓晕过去了。
马背的颠簸其实很舒服,马蹄声也让人陶醉。马可以说是跑得最稳健的动物,因为它奔跑起来的时候,永远保证有三个蹄子在地上。所以才会拥有那么富有节奏感的马蹄声响。莫小西还没穿越过来的时候就很喜欢马了,也喜欢听马蹄声,可只有穿越过来了才有机会接触到马。
这匹马跑得很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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