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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六章 笔走世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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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墨水渗沁极其迅速,非极熟练者,根本不能掌握。李晟凑近温荣耳边,言语里热气撩人,“松烟墨、桐烟墨由荣娘挑,为夫为娘子磨墨。”

    愿磨墨者意为甘拜下风,可这书法还未开始斗了。

    温荣点了一枚装在乌木匣里的描金松烟古墨,李晟信手拈起,不顾素常的端端风仪,将绢袍宽袖高高挽起,又解开束腰的玉带弃之一旁,兴致极高地说道,“荣娘且见我急磨玄圭染霜纸。”

    温荣好笑道,“晟郎狂意渐起,真真似怀素大家颠始是颠之态。”

    李晟左手紧搂温荣的蛮腰,右手握松烟墨稳稳落下,沾水缓缓滑动,研出的墨色极匀细,待墨染砚台,再捡一支玉管羊毫,饱蘸浓墨后递于温荣。

    温荣笑着接过羊毫,抬眼问道,“晟郎说写什么。”

    晟郎笑容收敛不见,露出一副深思模样,“前有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的兰亭序,那日琅琊一族王大家与名流高士风雅集会,在清流急湍处畅叙幽情,故才能挥笔而出那等波澜起伏抑扬顿挫的名帖。今日我们不见崇山峻岭,亦没有群贤斗诗,仅有陋室闲情,佳人在旁,不若就书一篇洛神赋,可嗟佳人之信修。”

    温荣的两弯笼烟眉微微扬起,剜了李晟一眼,噘嘴道,“晟郎好厚的脸皮,我可不能着了你的套。”

    李晟郑重其事地摇摇头,“荣娘误会为夫了,荣娘单写余情悦而淑美兮一句可好,而后为夫再接一句。”

    温荣见拗不过李晟,只好作罢,提笔挥腕而作,笔锋游走,行云流水般一气呵成。

    温荣手腕纤细白嫩,虽不若男子那般刚劲有力,却有一股巧劲,笔离纸三寸,指实腕虚手法圆转,写出的字飘逸飞纵。

    李晟忍不住连声称妙,眼中露出惊叹之色,荣娘身段玲珑,可是立于书案前的姿态犹如山松一般,无论腕笔如何行走,其身姿皆可岿然不动。荣娘年不过十五,竟然已有这般令人叹服的书法造诣。

    写完‘无良媒以接欢兮,托微波而通辞’一句,温荣收腕关锋,笔回砚台处,看着这幅字温荣心神微动。当初她和李晟之间,就是没有媒人传达爱慕之情的,她曾不以为意无动于衷,是晟郎苦赴边疆,凭一己之力谋得了这门亲事。比之洛神赋里只能遗情想象、顾望怀愁的感情,他们要幸福上许多了。

    李晟捧起温荣的书法,仔细端详,感慨道,“字势姿态皆极巧妙,看似规范,可墨色浓淡、用笔轻重缓急间却变化无穷,为夫甘拜下风,是不敢班门弄斧了,惭愧惭愧。”

    温荣一边转身取过一张新宣铺在书案上,一边笑道,“晟郎羞煞妾身了,妾身刚入盛京不多时,就有听闻五皇子的书法精湛,是盛京名流贤士中的翘楚。纵是不论传闻,妾身亦亲眼见过晟郎的行楷,可谓遒劲魄力。这会可是故意不肯让妾身开眼。”

    晟郎无奈地笑道,“哪里是什么翘楚,不过是一群目光短浅,却又自视甚高纨绔子弟在那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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