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以后,我回想当初见她的情景,惊鸿一瞥,或许就是那样的吧。
那时候我还没有自己的名字,这没有什么好稀奇,一个在流浪的孤儿同一只流落在街边的小猫小狗没什么区别,没有谁会在意你叫什么,包括你自己。
我曾经被送到过孤儿院,可是我讨厌那里。一群被抛弃的孩子集中在小小的地方,每个人都哭丧着脸,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的悲惨人生似的。我一直认为孤儿院存在的意义就是让人们知道其实你的生活还不太惨,不信你去孤儿院瞧瞧,哪里有成百上千个比你倒霉多的孩子。然后人们就能够再次树立起活下去的信心,嗯,就是这样。
现在我每天的生活都很简单,那就是不择手段活下去。夏天要相对好过一些,冬天就比较困难。冷得厉害了会偷偷跑到别人的店里呆一会,但是很快就会被赶出去,因为他们害怕我会偷东西。事实上,我真的会。
那天的阳光出乎意料的好,晒的人暖洋洋的。我慢腾腾地在街上溜达,听到街边一家店里放着很好听的歌,我不知道唱歌的人是谁,但是我想她应该很红,因为很多地方都在放她的歌。她软软糯糯的声音听起来很舒服,恰巧那天我吃饱了肚子没事做,就站在店外不远的树下听了一会,那时候的我当然不会想到,这个小小的决定改变了我的一生。
在这之前,我从没想过这世界上会有一些超乎常理的东西存在,所以当我看见那个舌头比头发还长的灵体时,第一反应是自己在做噩梦,要不然为什么只有我能看见那个怪东西,其他人都毫无反应?
事实证明,能看到灵体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那个灵体发现了呆呆傻傻凝视它的我,很快就拖着长长的舌头跑了过来,我愣了片刻后意识到不对,跳起来就跑。
“小瘪三,跑那么快赶着投胎啊?”被我撞了一下的胖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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