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老娘现在才十七、十七!十七!!
“哇,搞错没,你居然脸红了!”孟凡晨一定不知道我现在处于暴走的边缘,因为他还在不知死活撕扯我的耳朵和脸皮。
“孟――凡――晨――”我咬着后槽牙出声。
“小佩辙你红红的~干嘛打我!啊、痛啊,额疼疼疼疼疼
……祖宗啊,我知错啦!!”
我毫不怀疑他求饶的声音足够惊动整个大厦。
二十分钟后,商场里出现了一个很狗血很常见的桥段:
大约二三十号人自发形成一个圈,围观圈子中心一男一女。男的蹲在地上,高举双手,脸上有明显的五指印,脖子胳膊等裸露在外面的皮肤都有大片大片殷红,他肉皮白白嫩嫩,尤其显得的楚楚可怜,女的站在一边,拍了拍巴掌,笑得群魔乱舞。
后果是直至回到酒店,孟凡晨都没跟我说过半句话,最大的原因在于,商场里,我笑得群魔乱舞之际,听到了两个女人如下对话:
“这小帅哥看着眼熟啊。”
“不就是上次咱们看到的那个a市电台记者嘛。”
“对呀,我记起来了,介绍说是咱们学长哦。”
“是是是,好象是叫孟凡晨吧,什么专业来着?”
“#¥%……”
两个八卦女声音不小,引得周遭围观人士频频点头附议,以至于孟凡晨实在忍受不了这种折磨,大吼一声‘你们认错人啦’同时拉起我胳膊拼命向外突围。
酒店走廊里,某人似乎还在生气,持续处于装深沉不说话的状态中。
“反正你不理我,正好明天的飞机。”我好话已经说尽,只好发脾气。
他闻言猛地摆头过来瞪我,我自然不甘示弱,瞪还回去。
“真的要走?”他几乎立即开口,声音顿时软了,而我的心绪却被他的一句话和表露无遗的真心而紧紧揪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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