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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出去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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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适合演戏。”

    千里之外,一阵白烟忽地出现,凝聚出了三个人形――敖顺一手提着两个昏迷的女人。

    随手将两个女人都丢到地,敖顺伸出手指点了点,女人的心口当即被开了个槽,血涌如注,一滴鲜血溅到了敖顺的衣角。

    几乎没有痛楚,呼吸渐渐地停止,这两个女人就这么在睡梦中死去了。

    “送她们回去?我哪记得她们的家在哪里?不如就送回老家算了。”敖顺狰狞地笑了笑,却又忽然止住,眺望远方。

    青山绿水,人烟渺渺。

    “强盗?去哪里找强盗呢?真倒霉!怎么有这样的血族!不过我可以换个方式想,强盗的衣着大概是怎么样呢?首先,要大胡子最好,看起来要魁梧一些,要凶神恶煞……”

    当敖顺提着两个满脸横肉的男人出现在亚当的面前时,亚当瞄到了敖顺衣角的血,也注意到了两个男人身几乎没有什么伤痕。

    他什么也没说,接受了敖顺送来的“食物”。

    接下来的几天,敖顺总能给亚当捉到“强盗”。面对这些所谓的“强盗”,亚当也不再说什么了。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在这种情况下稍微任性一下便好,过头了,就是糊涂了。

    得到血液的补充,亚当的伤势好得很快,唯一的遗憾就是精血依旧空空如也。一年的时限,是如何都跳不过的。

    也曾想过干脆吸了敖顺,一条白龙,那可是大补。

    不过以两人现在的实力差距,恐怕就算亚当能咬敖顺的脖子,也没有机会吸光血,反倒是葬送了自己。

    半个月之后,亚当已经活动自如了。

    “接下来,要去哪里?”亚当问。

    “去哪里?”敖顺皱起眉头:“你想去哪里?”

    去哪里有这里好吗?在敖顺看来,最为理想的就是老老实实呆在这个洞穴里,等到一年之后亚当的实力恢复,到时候再做打算。

    不过他自己也明白这不太可能,在他眼中,亚当是个失忆的人。如果是原来的亚当可能还会耐着性子老实地呆着,失忆的亚当,又怎么可能心甘情愿地呆着一个不见天日的洞穴里度过一年呢?

    不过也没事,只要别回北冰洋就行了。在凡间行走就算出了点什么事,以敖顺的实力要摆平还是轻而易举的。

    “我想出去走走。”亚当说。

    “出去走走?也行,我陪你去。”不就是当一年的保姆嘛,敖顺想。

    走出洞穴,亚当抬头仰望天空。明媚的阳光照耀着大地,也照在他的身。

    感觉,连对阳光厌恶的感觉都没有了。月石残片果然是有利于血族抵御阳光。

    “我想去城镇,最近的城镇在哪里?”亚当问。

    “城镇?去有人的地方可不太好。”敖顺下打量了一番亚当。

    现在的亚当依旧穿着在行宫里换的一身蓝色带有白色条纹的宽松病服,领口处的纽扣有着第一城市的徽章。虽然经过几日的折腾看起来已经残破不堪,但最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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