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四卷 第五章 牌坊林的秘密1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为什麽?这个身体禁锢了他的灵魂,不能够让他的灵魂自由自在,想出去旅游观光都比较难。

    现代的人为了这个肉体,要满足肉体的欲望,财、色、名、食、睡这个五欲,不知做了很多自私自利、损人利己的亏心事。

    灵魂本来是肉体的主人,结果却成为肉体的奴隶,为了肉体奔忙、造业。真正要明白科学真相的人,知道肉体并不是人的主体。就像衣服一样,穿了几十年,穿旧、穿破了,就要把它扔掉,再换件新衣服。

    真正的主体是灵魂,关键是要怎麽样去提高灵性的生命。身体是短暂的,不会永恒;真正永恒的是灵性的生命,所以健身就不如修心!

    其实,人的每一生每一世轮回,灵魂不正是像找房子一样吗?找到一个身体,就像找到一所房子。在这所房子里面一住就住几十年,房子有老、有坏的时候,这时候就要换房子。所以关键问题是换的那所房子,是不是比现在的房子要更好?

    著名的美国思维科学研究院资深研究员,阿密特.戈斯瓦密博士,用量子力学来论证灵魂的存在,也是有他的理论依据的。

    他写了一篇名为《灵魂的物理学》的论文,灵魂能够飞、能够看、能够买房子。说明灵魂是有能量的,所以他就从物理学的角度来进行论证。

    印度的一个小男孩,他在一九五四年,那时候这个小孩子才三岁半,就因为患天花病死了。死了以後,父母当然非常悲伤,棺材停在屋子里。第二天早上就准备去埋葬。父亲依偎在棺材旁边,非常伤心。到了三更半夜,他突然觉得棺材里面有动静,马上打开棺材一看,看到这个小孩子已经苏醒过来了。很高兴。喜出望外,就马上拿水、拿食物来给他吃。这个小孩子居然拒绝接受,说他是印度另外一个村庄的一个青年。这个小孩本身只有三岁半,名字叫贾斯伯。结果却说他自己是二十二岁的青年,说他自己叫做香克,是维希迪村的一个男子。这个二十二岁的青年是个婆罗门。我们知道印度阶层、种族分得很严格,婆罗门是贵族,贵族是不会吃平民家的食物的。这个小孩子的家里是平民。所以他真的醒了之後,居然拒绝他父母给他的食物。幸好邻居家有个老太太是个婆罗门,所以她就义务给他做食物,这小孩子才肯接受。要不就得活活饿死。

    这个小孩子叙说了自己前世的情况,提到他临死前的那一幕情景。说他有一天去参加一个亲友的婚礼,结果在那个婚礼上遇到一个仇家。

    这个仇家借了他的钱,没有还给他,竟然在他的酒里头下了毒药。他不知道,就喝了这个毒酒,在回来的路上。毒性发作,他觉得天昏地暗,从马车上摔下来,死了。这件事情谁都不知道,史蒂芬森教授核实了这件事,真的找到小孩子所说的他前世的村庄,真的找到那个家庭,核实,果然有这麽一回事。但大家都不知道这个人原来是被毒酒给毒死的。大家都以为是他在参加完婚礼之後,在回来的路上从马车上不慎摔下来摔死的。

    古代的笔记小说,像《聊斋志异》里有这种借屍还魂的故事,其实都是真实的。中国医学的上古时代的一部着作,《黄帝内经》,里面也记载着关於借屍还魂的案例。

    佛告诉我们,人入胎以後,在母亲肚子里做胎儿是很苦的,佛把它比喻成像地狱一样,叫胎狱之苦。现在医学已经很发达了,已经拍摄了胎儿在母体里面的生活情况,拍得都很清楚。真的看到胎儿在母体里面动也不能动,外面有些响声、动静,他就会起反应,就会有痛苦。佛在经里面讲的,母亲喝一杯热水,胎儿真的像进入了火山地狱,喝一杯冰水,就好像寒冰地狱,真的是那麽苦。出生的时候就更苦,出生的时候,佛比喻叫进入夹山地狱,夹着出来,那更苦。出生以後,因为婴儿在母体里面,皮肤都非常的细嫩,所以一出来,接触到空气,真的像针刺一样痛。所以婴儿一出生,都是哇哇大哭的。为什麽哭?因为他痛!正因为有这麽多的痛苦,所以把前生的记忆全部抹杀了。婴儿是一样,因为他没有受胎狱之苦,他没有入胎,他的魂直接进入三岁小孩的身体,所以他能够有着清晰的、新鲜的记忆。

    史蒂芬森教授从三千多个案例当中,总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