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随口道:“那一起睡吧!饭好了会有人来叫我们的。”
我全身的血液一下子涌了上来,脸从脖子一直红到了耳后根。
什么一起睡呀,这人在说些什么啊!
我愣在那里好半天,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过了好半天,我才反应过来,我这可是算是被文歌调戏了!
“去死吧!”我又是一脚踢过去,可是那家伙躲的太快,我一脚踢到了床板上,痛得我哇哇大叫。
“怎么了?很痛吗?”文歌从床上跳起来,语气里有些焦急。
我没理他,揉着自己的脚,痛做一团。
“你脸红了啊?”
“你才脸红!”
“你分明就脸红了!”
我一把推开他,别开脸去不想理他
“哎呦,这就生气了?”文歌站起身,伸了个懒腰,呵呵直笑。
“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的!”我揉了揉有些麻的脚尖,龇牙道。
“李莎莎是李成轩的堂姐,你不会不知道吧!竟然还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笑死我了。”文歌说。
“什么?堂姐?什么情况?”我一下子就来了兴致。
原来,文歌的前女友叫李莎莎,是李成轩的堂姐。并且,文歌还告诉我,这个李莎莎就是我们小时候的那个玩伴莎莎。说起也奇怪,文歌在y市上学那会,竟然和莎莎遇上了。
文歌说,是李莎莎倒追他的。我本来不信,但是停了他的叙述,好像也是那么回事。
大家都知道,文歌是个不安分的小伙子。在y市的那会儿,文歌所在的那所学校是个三类中学。李莎莎的父亲是当地警局的局长,而傻傻本人也长得清纯可人,在学校也是个风云人物。
莎莎比文歌高一个年纪,是学校的校花,追她的男生数不胜数。文歌在学校也不是是善类,大家就起哄说他们是金童玉女。
文歌听大家都这么说,征服欲一下子就被跳起来。他放豪言说自己一定会追到这个难搞的女神,大家都一笑置之。被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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