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帮你设一部电话,一个人一间房,说不定就是好几个公司的“总部”所在地。
再说了,这年头人民币的汇率可是相当坚挺的,二十万可不是小数目!
当即吴天让常天华还价一万块,另外再送给黄启民一万本字帖,并许诺他以后可以享受五折进货价,如果他不乐意,那咱就找别的人。黄老板一听这价格顿时直呲牙,倒也知道自己只怕是碰到明白人了,唬不住人家的,一万块倒是勉强够在港岛那边注册一个皮包公司了,咱这单生意也就是赚了一万本字帖,两三千块钱罢,再加上进价优惠,倒也算值得。通过关系,很快就帮注册了“风云商贸公司”,并设了一部总部电话,外加一个身兼数家公司“副总”的专业人士――只是这“半个”风云公司职员,每个月就要一千块的工资呢。
不过相比于电器二厂,吴天这边的人工成本可就低廉太多了,人家可是有着四百多号员工呢。如果生产着产品倒还好说,可电风扇生意旺季一年还不够半年,空闲期间人家厂里依旧要承担这么多工人工资,吴天这边却只有三个半人,不免太不厚道了。
吴天倒也不为己甚,把本应该风云公司组建的销售部建立在电器二厂,人员由风云公司在电器二厂内部挑选,接受风云公司管理,编制依旧算是电器二厂的职工,不过工资却由风云公司承担。
另外,吴天还对利润分配做出承诺,现如今是由风云公司提供风扇扇叶,不过下一步如果形势发展的好,等电器二厂有能力自己投入生产线生产扇叶的时候,可以再让出百分之十的利润。如此也算吴天颇有良心,没太沾公家的便宜了。
还有最后一点,却是不管是厂里领导还是市里领导都不曾重视――合作期限为五年,五年之后如果不再继续合作,那么合作生产的“风云牌”电风扇的商标,是要归风云公司所有。
这份方案整体上来看,倒还算合情合理,对于电器二厂这个烂摊子好处多多,如果成功,倒是的确能把市里这个包袱甩掉,搞不好还能创造些利税,如果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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