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纪念一个人神共愤的奇迹。
加上原版,这文一共有三十多万字,写了整整一年。
绝非虚报。
我都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个奇迹。
最初只是一时兴起,写了个5000的小短篇,忽然发现可以做长篇的开头,头脑一热,便傻呵呵的贴了上去。
我承认我做事确实挺没章法的,说好听了叫雷厉风行,我妈就管我叫人来疯。
但我比冲动的人又多了分耐性和韧性,所以有时也就有了沾沾自喜的权利。
写字毕竟不是小孩子的家家酒,仅凭着意气就能走下去,我无可避免的遇到了很多困难,文笔生涩,情节老套,这些硬伤姑且暂时不论,首当其冲的一条,便是我无法坦然接受别人的评判。
我还记得我看到的第一篇,恩,比较不客气的评论,那时的感觉,相当欲哭无泪,难过之余不免好笑,看来我还是有点手腕的,愣是把看文的人生生逼成了愤青,写字的朋友们,扪心自问,你们见过这么讨厌自己的读者吗?
突然就想起了康熙逼韦小宝剿灭天地会时,他的豪言壮语。
去你爷爷的,老子不干了行不行。
可又觉得咽不下这口气,凭什么被人骂完了还躲在一边自我安慰啊,于是便利用课余时间愈加发奋,你不是说我不行吗,我就写给你看,气死你。
这种幼稚的情绪使我在某些方面所向披靡,单枪匹马一个人上路,再大的困难都不能倒下。
现在想起来,不知是不是该感谢那位朋友,我已经可以正确且淡然的去看旁人的评价了,但可笑的是,企图却更加低廉,无论批评还是赞美,只求你能继续看下去。
我觉得这就是一种成长,能够挺直了腰骨站在大众面前,鸡蛋和鲜花都照单全收,风干之后,该怎样还怎样。有些人就比我难堪得多,明显口是心非,标榜着自己不在乎评论,等到真有人吐露真言时又上去跟人掐架,言而无信不说,还白白叫人看了笑话。
我算是个资历老道的耽美狼,但我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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