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逼迫的人,无非无刻不想着巴结向上。可越是这样越是无人接纳,谁肯饲一条狼在身边呢?一个人要向上爬就必须要学会顺毛收爪向人效忠。
小方学得不快,但强在学得好。他内心的挣扎被现实所磨砺一点点顺从下来,老成如林绛如何看不见看不懂,可越是这样就越不愿轻易给。与其说他是想锻炼小方的能力,倒不如说他对这种积极努力到毫无自我的人心存疑惧。操控,向来是由上至下所唯一认可的相处模式,而身有破绽正是被人相信的前提之一。
林绛不晓得方达生历练多年早已悟透了这一点,他只当小方仍是那个小孩子,语气亲热的开导说:“老家的人是要照顾,不过你既然进了城,就要学会城里的生活方式,别太离谱,到时搞得我不好向人交待。”
方达生一脸谦恭的应了,一时有事他们各自走开,林绛走出老远突然想起来喊道:“可别留后遗症。”
方达生看见老林比了“二”的手势,连忙点头又摇头,他心里略略有些后悔自己没有把金额说得更高:伍仟一万,自然比“2”更能凸显自己有情有义的品性,对一个相亲未谐的女子,是没有任何人会去找她核实这些口头的虚数。
房间静下来。
黄昏的薄暮将天光尽染,空气里开始洋溢着甜蜜安祥的气息。
他站在窗前,看三三两两的人手持各式容器向食堂方向走去。或忧或喜,或静或惧。 有人步履沉重在这里走向终点,有人行脚轻快从这里走向新生。这是医院,是生老病死的开始,是人生悲欢喜惧的起步。在这里有最多的市井风情人性袒露,他看得多了,心里有一种无畏与漠然。当万树德一脸悲戚的站在他面前,他话语委婉脸上的拒绝却清晰无误,这是躲在书柜后的老林所看不见的,毕业十年,他早已成精很会处理这一套。关心也好呵护也罢,他方达生心里的温情首先是留给自己,其次才是家人。
可他已经没有家人了。
死亡,早已将家庭与他永久的分开。
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个人。
父亲。
生他养他逼他榨干他,他大学伊始便不得不回报反哺之恩。在同龄人正因入学的放松而沉溺于享乐的时候,他方达生已经削尖脑袋拼命在课余工作试图养活自己和一家人。
这算是荣耀吗?
时代倒不是这么定义的。
在现时的语境里,象他一般成长的人,是众人口中的“贫困生,凤凰。”而时光倒流几十年,他至少能在“寒门出孝子,蓬户出英雄”这十个字里咀嚼自尊的残屑以存活下去。但现实不允许,他满目所及,皆是白森森的刀光要将他切个粉碎再重捏一个“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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