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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红土篮球场上的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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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领到篮球场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篮球场地不是橡胶也不是地板,而是完全模仿了网球的红土场地,土质哪怕经过压制也比地板松软,这片场地,就对球员的控球能力,有了近乎奢侈的要求。

    这所豪宅的主人是佩拉,去年买下了灰熊队,年仅34岁。很可惜,佩拉今天不能观赏比赛,甚至不知道这场比赛。乔飞他们之所以可以在这里比赛,是奥尔德里奇与灰熊其中一个训练师的私人关系,选在这里比赛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红土篮球场的摄像系统,是世界最精密的仪器之一。

    乔飞在红土篮球场上看见了自己的对手安德烈和扬尼斯・迪马,乔飞对这两个对手有初步的了解,安德烈对于步伐方面有着不一般的天赋,而扬尼斯・迪马,擅长三号位,更是有狙击手之称。

    对于安德烈,乔飞有些熟悉,安德烈和那天他放倒的安德鲁长的几乎一样,如果安德烈的弹速比安德鲁更快,那么安德烈将是一个不好对付的人。

    扬尼斯・迪马是一个白人,欧洲血统,卷曲的金色头发和奥尔德里奇异曲同工,扬尼斯・迪马身高两米零三,整个人给人一种纤细的感觉,手掌颇大,这样的手掌在篮球运动中占有绝对的控球优势。

    在比赛即将开始时,小蒂姆才姗姗来迟,丹尼尔也和小蒂姆在一起,这让乔飞都少觉得有些意外。

    比赛规则很通俗,却又透着苛刻,安德烈和迪马是防守方,乔飞和蒂姆是进攻方。进攻方除了在比分上优越于防守方之外,还有一个苛刻的附加条件,进攻方的过‘双’数据统计,必须超过防守方,打个比方来说,如果安德烈和迪马其中一人获得两双,乔飞和蒂姆除了在比分上胜利还要在统计数据上多一个双,获得三双成绩。

    这又是一场不公平的比赛,不过乔飞和蒂姆都不在意,这代表着敌人在畏惧他们的本领。不在意不代表这场比赛的难度就低,数据统计依据四个方面,得分、篮板、助攻、盖帽。每个方面超过十分就获得一个双,由于是2v2的比赛,助攻很容易得分,这方面是公平的。又因为安德烈和迪马都是三号位,身高优越于乔飞和蒂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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