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她。之前两次,黄樱都显得很主动,千催万请地和他吃饭,饭桌上陈亦铭发现黄樱是个不错的女孩子。她有很好的用食习惯,就是吃饭的时候不讲很多话,说是妈妈教的;用餐之后她就很能聊,一口软软嗲嗲的普通话,听着就让人通体舒畅。
陈亦铭觉得,大部分男人都喜欢这样的嗓音,所以很多人成了林志玲的粉丝。黄樱虽然外表不算极美,但温婉可人,性格尤其让男人喜欢。她好像很多时候都会照顾到男人的需求,至少在几次交往中,她充分地照顾到他的面子,一副崇拜他,万事以他为首的样子,让他体内潜在的大男人基因勇猛喷发。他觉得她很贤良,本来因为嘉妮对她评价甚差,对她还有点忌惮,但几番相处之后,他觉得嘉妮也许太偏激了。
从前他和嘉妮感情甚笃,虽然没有男女感情,但他几乎是宠着她的;他的宠爱转移了目标,嘉妮有一点不适应,再加上和黄樱曾经有过过结,令她更加对黄樱反感,他完全明白。
黄樱轻声细语地问他:“你在想什么呢?”
“哦,”陈亦铭回过神,“没什么。对了,一直有问题想问你,你的性格软绵绵的,像更适合做办公室文职工作,怎么会做媒体拓展呢?”
“刚入行就选了这块,然后累积了些资源后,就不想再换了。”
“做不喜欢的工作,难道不辛苦吗?”
“不会,相比之下我还觉得能锻炼自己。面对着不喜欢的工作还能愉快地工作下去,心态不是会变得更坚定吗?”
陈亦铭赞扬她:“真了不起,如果是我,估计得疯了。”
黄樱浅浅低笑:“我觉得能伸能屈的性格,才能不至于让自己太累。”
陈亦铭迷上她说话的声音。他所交往过的女孩都比较独立、自我,自信的人大多性格豪爽,声音也很高亢,和前女友吵架的时候他的耳膜就差点穿孔,就算卿卿我我的时候,也从来没听到过如此柔软的声音。
他心大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