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喂,你怎么了?”我身子蹲下来,试探性的用手指戳了戳那只地狼小声说道。
对方却一动不动,如同死了一般,面对着面前这只‘可爱的小狗’我一时间有些犹豫了,其实我完全可以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给他丢在这里转身回家。
但是如此一来我的良心必定过意不去。虽然我平时为人孤僻冷漠了一些,但我毕竟手里几十年的教育,无论如何也做不出见死不救的事情来。
我的朋友并不多,到目前为止只有童虎一个人。虽然,对方是一只妖怪,但是他的脾气却很合我的口味。我相信只要相处一段时间,我们必定能够成为好朋友的。无论是出于道义,还是对朋友的渴望我都不能够见死不救。
想到这里,我四处望了望,随后毅然决然的将昏迷的地狼抱了起来,小心翼翼的放进的书包当中。然后想着家中的方向狂奔了过去。把一只妖精带回家,恐怕这是我有生以来做过的最大胆的决定了吧。
现在想起来,当时的我还是太过年轻稚嫩,实际上从地狼的口中完全可以听出有强大的敌人在追杀他,而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将他带回家,无疑等于带回家一枚定时炸弹,从而惹来无尽的麻烦。
就在楚阳离去不到十分钟的功夫,一个人影缓缓的从胡同当中走了过来,他身穿一件杏黄色的道袍,头戴法冠。道袍的衣襟出绣着三道银光闪烁的云纹。这一身打扮,与如今的社会显得格格不入。男人看起来三十岁左右的年纪,面向普通,值得引人注意的是,他的嘴角有一颗血痣。他的背后是一柄三尺长的宝剑,从剑柄圆润的包浆来看,显然是一件古物。
道士迈步来到地狼刚刚晕倒的地方,露出一丝思索的神色,随后从怀中掏出一张画满纹路的符纸,轻声低喝:“ 天清地灵,众鬼听令,奉符敕旨,旨旨奉符奉法奉令,急急通灵,吉凶之事,报我知情,吾奉茅山法主敕令,神兵急火如律令. ”
随着道士口中的念念有词,夹在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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