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锐气早就已经磨光殆尽了。此时又见这两百多人居然在万箭齐发之下,仍然毫发未伤,顿时吓得丢盔弃甲,抱头鼠窜。
看着如惊弓之鸟般逃窜的士兵,南宫奕眼中露出嗜杀般的冷血:“杀!”
两百名死士刀刀狠快,不一会儿,只剩下了的一地死尸与鲜血。接下来,众人迅速换上敌军的战衣,将脸抹黑。南宫奕带着换上敌军战衣的死士拍马直奔敌军后方粮草大营而去,余下的百十来人,由周将军带领,坚守此处。控制住了这里,就等于扼住了敌军的咽喉,对于这场仗能否胜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南宫奕的坐骑,乃是极其珍贵的汗血宝马。身为敌方的普通士兵,自然是不可能拥有的。临走前,他不舍的轻抚马背:“闪电,去寻找你应有的生活吧!”说完,他已驾驭着那匹普通黑马领着众人狂奔而去。
南宫奕只是不想闪电和他一起去冒险,但万物有情,主人对坐骑有情有义,马儿又怎会无情无义呢?所以他前脚刚走,闪电紧跟着便扬蹄追了上去。众人换上了敌军的战衣,很容易便混进了敌军后方,依计分头行事。
“喂,新来的,这是将军的马,快拉到马棚去喂食。”一个彪头大汉指着正无所事事的南宫奕道。
“是,是。”南宫奕唯唯诺诺地点着头,从大汉手里牵过马,心里却在盘算着另一件事。
夜幕笼罩住了一切,辽阔的大地上,篝火点亮了这漆黑的夜晚。敌军大营中,一片高昂的欢呼声,此起彼伏。。由于粮草的供给不足,岭南军营早已人心惶惶,军心不稳。今早,就在南宫奕进入落凤谷不久,敌军也派出了一队骑兵,突袭主营。结果自然是小有所胜,敌方主帅为了鼓舞士气,允许士兵们可以在今夜,尽情地欢呼雀跃,畅饮美酒。接连作战几个月的兵士们终于可以在这一夜彻底狂欢了。
“该死的,真是倒霉,为何偏偏在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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