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回荡在龙啸耳边,勾起了他心中珍藏已久的童年记忆。
小时候,看见父亲在马背上驰骋。当时只是想,自己也要坐在马背上,尽情地奔跑,尽情地玩耍;
。但当他第一次独自跨上马背时,却又找不到那种向往已久的感觉。直到那一次,他被狠狠地摔下马背,便赌气地想,以后再也不要骑马了。后来,是爹爹教导他,万物皆有其性,人有人的智慧,马有马的灵性,只要你能做到知马,懂马,那么你便能随心所欲地驾驭好任何一匹马了。
听完龙啸讲述自己童年时的记忆,千寻忍不住道:“所以才有了那句―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龙啸赏识与钦佩的目光落在她的脸上:“自从与你相识,我总能听到如此多的精妙之论。以你的潜质,若是投身仕途,他日必有一番作为。”
千寻淡淡一笑:“大哥过奖了,小弟也只不过是从别处听来的。”那可不,她所学到得知识,可是集合了中华五千年文化的精髓,那十多年的书,更不是白读的。
龙啸摇头道:“你的志向,若非发自内心,断不会有如此雄壮豪迈的气势。莫非你以为为兄人老眼花不成。”
千寻不再言语,到了临安,要么找到方法回去,要么隐姓埋名地做个普通人。总之一定不要,再与权利阴谋搅合在一起了。至于这个结拜的大哥,最初的目的也只是想借助他的身份顺利出城。等到了临安,再与他分道扬镳。从此天南地北,谁又能永远记着谁!
看着怀里的人,面色有些黯然,龙啸心中一急,忙道:“枫弟可是累了?再有半个时辰的功夫,就能到达下一个镇上了,到时在镇上的客栈借宿一宿,天明再赶路。”
他已安排的如此周到,她还能再说些什么呢?只得答道:“一切全凭大哥做主。”
夕阳隐没,一轮皓月爬上苍穹。二人终于赶在入夜前,住进了安溪镇的云来客栈中。千寻住在与龙啸紧挨的一间上房内,骑了一天的马,此刻方觉屁股有些疼了。
“咚咚咚……”门外传来铿锵有力的敲门声。
“谁啊?”千寻理了理身上的袍子,开口道。
“枫弟,是我。”那声音道。
千寻从里面将门拉开道:“大哥,有事吗?”
龙啸面上有些异常:“我猜你第一次骑马,肯定有些不习惯,所以从镇上的药铺里买来了这个,你试试看!”
千寻心中一阵感动,想不到一个大男人,居然也有如此细心的一面。龙啸走后,秦枫立刻将那药膏涂在患处,只觉一股清凉之意袭来,登时缓解了大半疼痛。于是忍不住啧啧称赞:“古代的药膏还真是好用,见效快不说,副作用还比较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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