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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芳心只共丝争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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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女扮男装,实则是个漂亮姐姐。

    “若水,我不在的这些日子里你都是怎么过的?”凤宓寻了个话题,问道;

    “公子临走的时候留了不少粮米,我自己又种了菜,每每有鸭子下了蛋我就聚起来和邻居换些物事,余下的银两还能买些笔纸……”

    “哦?”凤宓很是惊讶。

    “村里的人见我识字,便乐意让孩儿跟着我学认字,一来二往的还帮衬着我!”

    凤宓拎起若水那劣质的毛笔看了看,随后又颇为嫌弃的扔在桌上,道:“明儿我们到京城集市上逛逛,给你添些好的。”

    “可那还能用啊!”

    若水说着便要去捡起毛笔,却被凤宓一把拦住道:“别捡了,它长得非常不好看,配不上你的手!”

    若水‘扑哧’笑出了声:“公子说话真真风趣,这么一说,它相貌是丑陋了点。”

    那毛笔被风一吹,翻了几个身后便灰头土脸的和黄土地融为一色了。

    “若水可会作诗?”

    “略略能将就着做几首!”

    凤宓恍然想起般若写得一手好字,便央道:“那可否以梧桐为题,作一首送给我?”

    若水弯腰捡起那只被凤宓鄙夷嫌弃的毛笔,洗净擦干,又蘸满了墨后方在纸上写了起来。

    不多会她便写好了,拎着纸角吹了吹后递给了凤宓,眼神中有忐忑。

    凤宓只扫了一眼,便认为事情委实巧妙的神奇,那灵秀的小字也和般若的如同一辄。

    夜露炊烟袅清风。

    秋意悄入绕梧桐。

    一凉疏叶藉深远。

    引来灵凤降九重。

    见凤宓只瞧着那张纸,若水紧咬着嘴唇,终是想说什么又没有说出来。

    “若水,过来!”凤宓的声音似浓稠的糖汁一样,有着微不可察的失神。

    “啊?”

    见若水略带惶恐,凤宓笑了笑后自己上前迅捷地揽住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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