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了,现在脚痛难忍,连保命的轻功都使不出。眼看来人有二十个,而且个个都是彪形大汉,长歌抚额,但愿赤风大哥躲在暗处!
慢慢退到墙角,一手扶墙,一手拔出匕首,还要贼心不死的问:“你们想干什么?我和各位无冤无仇,何苦相逼?”
为首一人冷哼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取你姓名何须商量!”
“你们要多少钱!我加倍!加两倍!加三倍!求好汉高抬贵手!”
旁边一个略显矮小的人说:“你当我们是什么人!做生意信义为先,说了取你姓名,那就没得商量!兄弟们,上!”
长歌大声尖叫,闭上眼睛拿匕首胡乱挥舞。她本不会什么功夫,此刻行动不便,唯有拼命乱刺。
四周立时响起兵器相接的乒乓声,可奇怪的是她的匕首完全没有碰到东西。悄悄睁开眼睛,天啊,蒙面人更多了!而且还互相打起来了!
长歌腿一软瘫坐在地上,心想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趁他们黑打黑,自己悄悄溜了吧。可是眼看黑衣人把她所在的墙角层层围住,立刻又打消了这个念头。与其在突围的时候挨刀子,不如等他们两败俱伤,自己再伺机逃跑,最最不济还有赤风大哥保命。
想到此节,长歌便镇定了,尽量把身体缩在墙角,双手握着匕首护在身前,随时准备刺向来人。
殊不知她这个抱团的姿势看起来甚是无助可怜,一袭墨绿色锦服翻身来到跟前,长歌右手挥刀刺去,被他反手擒住手腕;左手握拳出击,被他大手一张牢牢握住;左脚待踢,他却先一步将她两腿夹住,正好碰到伤脚,痛得长歌大叫。
“哪里伤着了?”
长歌一愣,这声音似是在哪里听过,仰头看看这张脸,分明是头一次见啊。
那人微微皱眉松开对她的钳制,关切的问道:“姑娘,可曾受伤?”
“你……你是……”
他微笑:“你送的夏装很合身。”
啊?长歌惊大嘴巴,小白脸?几天不见他怎么变样子了?剑眉英挺,凤眸含笑,薄唇皓齿,更加惊奇的是,肤色怎的黑了许多? “你戴了人皮面具?”
尚未及回答,身后一人报告:“公子,贼人已全部拿下。”
他转身说“送去府衙”,一派凛然之气,与方才的温柔全然不同。
待下属领命而去,他才又回头看长歌。长歌无奈的笑笑:“多谢你出手相救。也不知道我得罪了哪路瘟神,竟然花钱买我性命,你猜我这小命值几两银子?”
他沉吟片刻:“这些人是来找我的。”说罢递上那块刻着“珏”字的玉佩。
长歌略一思索就明白了,感情自己就是个冤死鬼呀!顿时怒从心中起,破口大骂:“原来是你这个瘟神!我好心救你,你却连连害我!你滚!立刻在我眼前消失!我再也不要见到你!”
长歌挥舞着匕首赶人,他不退反进,混乱中“嗤啦”一声,右臂划出一道长长的口子。
一滴鲜血溅落在长歌手背,长歌尖叫一声把匕首丢开。她第一次伤人,第一次碰到人血,只觉得那血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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