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已,所以我和经理商量换一首歌,他倒是同意,然而乐队却不会。
九点钟,舞台周围一下子闪亮起来,台上却是暗暗的。音乐响起,其实我的脚在发抖,我跟着乐队的节奏唱起了朋克,穿的却是白领的套装,唱到最后一句时真是感觉太滑稽了。一首歌完,只见公司的那群小美女狂拍手,外加我用恶狠狠的目光看着总监,不过幸好是做好事来着。之后三首歌与乐队不算默契的唱完,中间没出现忘词以及明显走音或破音的现象,我已经万分庆幸了。
等到最后一首时,我真的是没有办法。可那位女生的工作却一定要唱完五首。经理似乎对我表现有些意外,语气都比之前婉转了许多,他说我最后一首可以随便发挥,而且台上也有钢琴供我使用。于是,我鼓起勇气,打开了琴盖。手感可以说是一点都没有,同时又是如此陌生的面对着它,连触碰的勇气也是一点都没有。反正已经丢人了,也不差这最后一次,抚摸了几个黑白键之后。我想到了那一首很喜欢的Sissel Kyrkjebo 的 SHOULD IT MATTER ,这首曾经一个人的时候弹过不下几百次的歌,弹弹唱唱,在那几年间。到头来,却已经快将它从记忆中丢失了。留下一个阴影,最终还是要让我想起来的。
歌词完好无损的保存在了我的脑海中,每句都熟悉。然而那种意境,是真的难以体会到。或者说,至今都无法尝试过。那么悲伤,绝望中又充满希望,希望之余又并不认为真的有希望。我静静的边弹边唱,麦克风里传出的声音扩散着全场,钢琴的缓慢节奏敲出无力的音符。
我知道,我没有弹错。只是,也只能是中规中矩的弹奏完毕。从台上走下来时,听到现场热烈的掌声。经理立刻塞给我一个信封,指着不远处的男人说:“那是我们老板让我一定给这位小姐的感谢。”
“不用客气,我只是帮助那位女孩罢了。”
经理不依不饶的硬是往我手里塞,说是老板一点心意。我知道再拒绝也不好,就想着应该那位女孩的家庭不算宽裕,就让他把信封留给她。他见我执意不肯收,也就不好再强迫了。正当我向着对我欢呼的同事走去时,一位服务员小姐过来对我指着一位男人的位置让我过去,我看了一眼,也就是他们的老板。
刚才他对面还坐着一位美女,此时却只剩他一个人,朦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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