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宋哥过生日我没去之后,宋哥对我的态度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以前远远地碰到了,还似笑非笑地看着我,等待我万分尊重和景仰地叫他一声:“宋哥好”,然后官味儿十足地点点头。而那天之后,宋哥再也没有拿正眼看过我,对面走过不得不招呼他时,他也只是扯出一丝丝转瞬即逝的微笑,然后马上就面无表情,好像忽然被谁掐断了笑神经一样。我觉得就凭他这心理素质和心眼儿,他就不配当什么经理。
九月的时候,高中的同学搞了一次同学聚会,起人是毕业后就分配去了广东的刘绢花。刘绢花从前在班上唯唯诺诺的,不爱说,不爱笑,不爱参加任何集体活动。每次班上有什么聚会的时候,我总要苦口婆心地劝半天,她才会看在我这个堂堂一班之长亲自出面动员的份儿上扭扭捏捏地答应下来。
有一次年级举办排球比赛,我们班一路过关斩将,直至进入决赛,对手是号称排球方面“打遍年级无敌手”的七班。那次我班战士在我的鼓动之下群情激昂信心百倍,连女子排球队里最最瘦小的小单都挥舞着她的细胳膊誓一定要让七班“笑着进场,哭着退场”。只有李绢花平静依旧,继续埋头苦功她的数学题,一副“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样子。我去鼓动她参加拉拉队,她居然说:“恩,班长,我就算了吧,反正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也不少。”我说那怎么行,我们是一个集体,少了其中任何一个人,我班斗士的力量和勇气都会锐减,说得刘绢花主人公的自豪感油然而生,终于答应参加拉拉队。
现在想想其实我在高中就挺懂管理挺懂人心的,这与我后来踏上社会之后的表现简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强烈的反差,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回事,越活越回去了,而其他同学都在大踏步的进步,以前懵懂无知的,现在世故圆滑了;以前胆小如鼠的,现在自立坚强了;以前唯唯诺诺的,现在能说会道了。很直接的一个例子就是刘绢花。
李梦冉带着刘绢花出现在“锦绣园”的时候,我简直就跟见了鬼一样惊愕:挑染成黄色的卷、浓艳的妆、跟细的几乎看不见的皮鞋、大翻领的黑色紧身外套配上外套里面低胸的T恤,以及T恤领口处若隐若现的那个啥……我当时第一反应是:刘绢花被外星人掳去做什么试验了吧?紧跟着的反应是:这妮子什么时候开始育的哦?高中时明明是个飞机场嘛……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原来广州早就出了一种什么塑身内衣了,据说除了脚板心的肉以外,都可以挤到胸部去,让我不由得啧啧地称赞了一番高科技。
刘绢花这次回来是因为她堂哥结婚,顺便自己还要办什么身份证和户口本,回来费尽周折好不容易才联系到了李梦冉这一个高中同学。刘绢花问李梦冉:“班长现在在哪里上班啊?让她组织我们搞一个同学聚会吧。”然后李梦冉就带她来了“锦绣园”。
她们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5点多了,离我下班只有两个小时。我亲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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