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是冬天了,温度越来越低了,墨明夜每天窝在家里,不管怎么样诱惑,墨明夜怎么都不肯出门。但是这一次,墨明夜还算是心甘情愿的出门了。没有办法,夏某人的婚礼,不帮着一点,自己以后的日子肯定会被念叨死,所以,还是乖乖的给夏某人出谋划策吧。尽管在墨明夜看来,以夏某人的强势和陈某人的无底线的配合搭配,全宇宙都无敌,好不好?!
墨明夜看着夏若灵现在正在和婚庆公司的负责人商量婚礼上要放的音乐,于是,趁着这个难得的间隙时间,偷偷地从夏家超级大的客厅里逃了出来。之所以用逃了出来这个词语,是因为墨明夜不得不避开夏若灵的目光,用上了在客厅里站着的每个人做了挡箭牌。
呼呼,墨明夜一出客厅,立马就深呼吸了几口气,然后用手搓了搓自己的脸蛋,呼呼,真的是很冷呢!就算是再冷,大概在这个时刻,也是要好过此时呆在客厅里的吧。百里善不是说要过来接自己的吗?怎么快到了下班的时候,还没有看到人呢?真是奇怪。
说到百里善的公司,墨明夜就忍不住想笑。百里善的父母对百里善没有什么希望,尽管还是唯一的一个儿子,而自己的父母对自己这一个唯一的女儿,也是没有什么期待的。也就是说,在双方家长见过面之后,一致认为将自己的孩子交给对方的孩子,完全不担心。当初知道这一点之后,墨明夜是很久没有说话了。完全是被四位老人的神逻辑给打败了。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太懒散,那么两个人肯定就不在这个城市了,不在这个城市了,那么百里善也就不会说要做点事情,如果百里善不说要做些事情,那么那个公司也就不会成立了,公司不会成立,那么,自己也就不会在这个寒冷的冬天站在门外等他过来接了。好吧,总而言之,言而总之,都是懒散惹的祸!要想人生幸福,请远离懒散哦!
“墨小姐,你好,我注意你很久了,请问可以和你聊一聊天吗?”就在墨明夜在自我检讨的时候,身边忽然传来一个搭讪的声音,语气欢快,“先前就有听到墨小姐的大名,今天一件,果然是闻名不如见面,幸会,幸会呐!”
墨明夜默默地翻了翻白眼,然后淡漠地转过身来,往后面后退了几步,才慢慢的开口说道,“你好,你可能认错人了。如果你要搭讪的话,完全可以去房间里面去搭讪别的女孩子。”
“不,不,不,”只见来人淡定地摇了摇头,“我只是对墨小姐你感兴趣而已。”
“可惜我对你一点也不感兴趣,抱歉我的直接,”墨明夜冷下脸来,一脸的冷漠,“而且,我还要告诉这位先生你的是,”墨明夜扬了扬自己手上的戒指,“本人已经是已婚女士了。”还好刚刚自己在背过去的时候,偷偷地将自己原本在无名指上的戒指换到了中指上。
哼哼,小样,还要和姐姐我斗法么?好歹也在这个世界上混迹了二十几年了,这一点小花招还是知道运用的。人家说新世纪的女性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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