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笔。
‘银灰色,比银色典雅,比灰色高贵。最是适合小孩儿你了。这是这次法国行的礼物,望小孩儿马到功成。’
没有废话,没有署名。
萧冉墨笑了笑,这个世界会叫自己是小孩儿的人,除了楚朝歌绝对找不出第二个了。
礼服很美,简洁的剪裁,是楚朝歌的欣赏风格。礼服前面到膝盖左右的长短,可以露出盒子里那双漂亮的水晶鞋。后面长长的拖尾,有了些英伦贵族风的感觉。
“好美啊!头儿。”许薇羡慕的说“这裙子绝对是所有女人的梦想。还有水晶鞋呢,真是太浪漫了。”
萧冉墨只是把礼服重新塞回到盒子里“是么,是很漂亮。”说是这么说,但口气里并没有什么起伏。
成年后的萧冉墨性格一直是淡淡的,有些冷淡,不会因为一些外界的事物大喜大悲,就连笑容,仿佛都是计算好的弧度。
“你看这话啊,又是典雅又是高贵的,这人绝对对你有意思,头儿,到底是谁啊?”
“你应该很熟了——楚朝歌。”收拾了东西,很难得的不需要加班,一天的工作竟然都在下班前结束了。明天就要去法国了,下午的飞机,明天上午的时候要把参赛作品的样品寄到那边的评委会去。
“楚……”许薇没控制住高喊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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