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过歌,他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利去了解她的行踪,他们只是雇主与雇员的关系,双方有一方不满意,只要银货两讫,两人便再无瓜葛。
崔明泽也自认为不是多事之人,与他无关的事他一向不管,这次他却接连着管了两件与他无半点关系的事,一件是林林,另一件就今天的陆以纯。他心里告诉自己不要管,但行为上他却管了。他还记得半个多月前第一次见到林林,也就是陆以纯口中的陆以洁,那时她满身是伤,手臂上、背上、小腿上……只要是看得见的地方,都是青紫一片——只除了那张脸。
崔明泽出来混了多少年,什么样的美女都见过,陆以洁这样儿他也见过不少,只是那天,他确实被那个女孩子的那双眼睛给震住了。
她从头到尾都没有说一句话,只瞧着他,她的后面还跟着一群人,她闯进来时他正在和一群朋友垒长城,赌兴正浓。她闯进来,瞧了一圈,最后将目光定在他身上,后来,所有人都看着他。他开始只是玩味地瞧着这一切,等他回过神时,才发现他已经成了这场戏的主角。后来有人问他,当时的感觉是什么,他说:“莫名其妙。”
他是真的莫名其妙,相信当时在场的所有人都觉得莫名其妙。他不得不承认,就因为这份莫名其妙,他被利用了,并且利用得莫名其妙。
他把那些人打发走,陆以洁还站在那里,连姿势也没有变一下,对他也没有感激,看到他回来,转头瞧了瞧外面,然后道:“这是酒吧。”
崔明泽听得出来,是陈述,不是问句。
所以他不说话,只看着她,等她下一句。
“我要在这里唱歌。”她看着他,“工资你看着给一点。”
“叫什么名字?”崔明泽问。
这次她眨了眨眼,过了会儿才道:“就叫我林林吧。”
崔明泽点头,“好,林林,今天晚上开始吗?”
林林斜挑眉,一直没有表情的脸露出一点笑,崔明泽这时才觉得惊艳,她淡淡的笑,笑容稚气未脱,满满的纯真。她说:“你这个老板也太抠了吧,我全身都是伤,衣服也撕烂了,你是不是先带我去买几套衣服?”
崔明泽打量她,“你几岁?”
“十九。”
崔明泽不信,把手伸到她面前,“身份证。”
林林一掌拍在他手上,“我连行李也没有,哪来身份证,丢了。”她表情跳跃,向一个孩子般在与你调皮捣蛋。
“真丢了?”
“真丢了。”林林轻笑,“要不明天你带我去领个临时的。”
崔明泽没有理他,与那群朋友道别,拉她出来买衣服。
林林是个美女,而且一眼看上去就眩目,这点崔明泽承认,但他对她的感觉,至多只是佩服。娱乐这一行,外人看来眩目,又多人觉得其中内幕重重,崔明泽从大二起就开了这家酒吧,不说元老,但在广州城,他还是可以说得起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