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食盒里拿出菜来野餐。
“哇,好多菜,都是我爱吃的。魏大哥,你真好。”周骥欢呼。自离家后,总是在郊外宿营,吃干粮,他好久都没吃过这么丰盛的饭菜了。都冷了,不过这大夏天的,也没关系。
周小姐抿嘴一笑,拿起筷子。
魏风突然按住她的手腕。
周小姐惊讶得都忘记缩回手,愣愣地望着他。这个人,很懂礼仪,一直都避着她,撞见了也是对她恭恭敬敬的,今天怎么如此唐突?
魏风脱口道:“不要回宋国了,你跟我北上,去我家,好不好?”
魏风家吗?周小姐怦然心动,十七年来的淑女教育又让她必须拒绝无媒苟合。低下头,缓缓道:“那楚天舒曾说会将先父遗体送回,身为子女,理应扶柩还乡。周隽雅父母、祖父母俱亡,今后行止,当由老家的亲族长辈做主。”
魏风慢慢地放开手,“周小姐大家闺秀,是魏风冒犯了。你们先用饭,我去周围看看有没有金兵。”起身离去。
“我去再找点柴禾,晚上用。”明艳追了上去。
周骥叹气:“姐姐啊,你就不能先表个态吗?一路上你们也就吃饭时见个面,几乎都没说过话。魏大哥是不帅,可他武功好,人也好,够啦。那个明艳,就总找借口缠着他,她太漂亮了,你再这么不理不睬的,魏大哥会被她抢走的。别端知府大小姐的架子了,男人多半爱色,难得有一个爱德的,爹娘和奶奶在世时,一直想找个这样的人做女婿,才不委屈你,却一直没找到,现在这种人终于出现了,就是你的真命天子,你不能错过啊。”
“这么多菜,还不能堵住你的嘴吗?”周隽雅黯然神伤,吃了几口就不想吃了。她当然看到了明艳的举动,夜半无眠、辗转反侧时也曾后悔让其同行。但她不可以效仿,貌她已经没有了,再德行有亏,这一个,唯一的一个,只会决绝而去吧。其实,祖母那夜报出她的闺名,已是变相许婚,自己又和他一路同行,只要他开口提亲,老家长辈必然同意。魏风熟知礼节,应该能听懂的啊。他若不愿去,若是不愿去……那也罢了。